林木兒 作品

738.秦時風韻(65)一更





蒙恬一本正經:“哦!想起來了。今日獵場,有一人自稱王翦,射中狼目……您還說,天下盡知長公主射目之能麼?”




嬴政一副恍然的樣子:“是他救了鄭仁?當時一臉血,倒是未曾認出。鄭仁當日在邯鄲,傳信有功。遭此意外,幸而未曾殞命。王翦有救人之心,有救人之能……又有丞相推舉,甚好!甚好。”




呂不韋心裡一鬆:鄭仁是自己的人,換成王翦亦是自己推薦的人,並無甚不同。




桐桐:“…………”掉到陷阱裡,陷阱裡有小機關,但以人的本能,護著的是哪呢?




有東西朝你扔過去,第一時間門是護住最薄弱的地方,同時躲閃。




陷阱中躲閃不得,那第一時間門就會護住最要緊的部位——頭臉。




而眼睛呢?緊閉以避免傷害,這是人體反應的本能。




混亂中這麼精準,木頭做的機關,能把身上射青了,可見這種的速度不快。既然如此,怎麼會來不及閉眼呢?




除非,射中眼睛這一木箭是人為。




木箭射中,非近距離偷襲不可。若是如此,此人必走不脫。想不被發現,除非——他就是救人者。




所以,傷人者是王翦,救人者也是王翦。




若為私仇,獵場遠距離獵殺,誰也逮不住把柄,此能置人於死地。




大費周章,卻偏只傷一目,所為何來?




除非他奉命行事:鄭仁若只是呂不韋的門客,忠於呂不韋,此為義士,當喝之以彩。可鄭仁受王俸,為朝臣,不忠於王事,做呂不韋耳目,此便為不忠。




因有功,不殺!




因不忠,宮內不能留。




嬴政之命,怕是隻踢開鄭仁,卻不取其性命。只有如此,王翦所為才合理。




這一對君臣頗為有趣,初一見面,一個敢試探,一個敢接令。配合默契,心有靈犀。而後,順理成章的,由呂不韋開口,將王翦給安置了進來。




這會子嬴政轉移了話題,好似對王翦這個人沒多大興趣一般,只要是你呂不韋安排的,寡人就是信任的。




他說起了斬首記軍功之法:“阿姊,丞相亦有此意。在此事上,可謂是英雄所見略同。”




呂不韋轉過身來,朝長公主欠身。




桐桐雙手舉起酒觴:“丞相請。”




呂不韋一副惶恐的樣子跟著舉起酒觴:“請——”




一觴酒後,呂不韋才道:“此法在制定之初,一則為了激勵將士,激勵軍民以征戰;二則,震懾所犯之敵。而今呢,其弊端凸顯,軍中以爭敵首冒領軍功者屢見不鮮,漸失其公正性。又有,六國之敵,盡皆覺此法殘忍,每臨戰,拼死不降,為何?不敢降者,唯恐此不僅不能保命,且一樣死後無全屍!倒是激起更大之鬥志!”




桐桐點頭,正是如此。因此才說,此法非改不可!




但軍中事務,三位上將軍處置。不決之事,或是大事,才請太王太后決斷。也就是說,事得他們先提,再拿來問。




而這個時候,太王太后主動提改動記軍功之法,是不合適的。




除非,有人來推動他。




呂不韋接觸不了軍務,若嬴政有此意,他必會積極推動。




此亦為相互掣肘之法。以三位上將軍震懾呂不韋,以呂不韋在後勤等方面的影響,去影響、牽制軍事。唯有如此,方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