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梨 作品
雪
高中生大多有著體態問題,林譽之不,他站得隨意,並不如軍姿般規整,背卻不塌不垮,筆挺俊秀,像書店最精緻玻璃展櫃裡放置的雜誌封面男模。
他們維持著表面的兄妹關係,生疏到像被強行栽種在一起的梅樹和杏樹,互不干擾。而林譽之又實在太會演戲,韋斯·安德森不去找他拍電影真是一大損失。無論放學路上兩人如何一句話也不說,一踏入家門,林譽之又調整好溫和的笑容,甚至主動幫林格拿她的拖鞋。
林格那雙拖鞋穿過了兩個夏天,印著歪歪扭扭、拙劣的英文。
“sweat Lover”
超市裡賣22,印的是“sweet Lover”,龍嬌嫌貴,拉著她去夜市裡淘到一模一樣的,六塊錢一雙,不過把“e”錯印成“a”。
sweet(甜蜜的)變成了sweat(汗水,溼氣)。
第一個夏天,林譽之給她拿拖鞋時只用兩根手指,捏著那個被印錯的“a”字一角,拎著,放在她面前,敷衍的一聲啪。
第二個夏天,林譽之單膝跪在地上,低頭給她穿上那雙鞋。
林格在校運會上跌傷了膝蓋,腳腕也扭到了,醫生給她正骨後,拿東西給她綁住固定。她自己活潑好動,固定了傷腿也擋不住蹦蹦跳跳,膝蓋上的傷疤,原本已經好了,又掙脫開,滲出殷紅的血。
天氣熱,她一個傷員不想去醫院,都是林譽之替她處理膝上傷口,擦藥,換紗布。
第三個夏天,拖鞋壞掉,林譽之跑遍整個城市,最終在一家小店裡找到,又給她買了雙回來——印著“sweat Lover”,完全吻合她的雙腳。
大學畢業後的林格在日常中很少再穿涼鞋,她甚至開始避免所有印著英文字母的衣服、鞋子、帽子,那些被設計師精心印上去的字母,像一條條歪歪扭扭的小蛇,往她不悅的深處鑽。
她的腳因為長久的站立開始容易發痛,從腳心到腳掌都是硬硬的痛。普通的拖鞋很難再支撐她,只有換上一些專門做足弓設計的鞋子才能緩解不適。
林格再穿不到如當年一般舒適的鞋子。
她早早約了律師見面,對面在仔細閱讀完那整份合同後,面色凝重地告訴林格,當年她和原公司簽訂的協議有多處漏洞。
當然,在被收購之前,這個公司對待她們十分厚道,在林格之前解約的一個姐姐,只象徵性地給公司付了幾千塊的賠償金;難就難在,如今公司被收購,上層管理人員大調動,目前林格如果解約,需要付一筆不菲的解約費——甚至,如果這件事得不到和平解決,林格再去找下家的話,對方還能以違背合同為由起訴她,索要賠償。
林格反覆翻著那幾張合同,良久,對律師說了聲謝謝。
此一時彼一時。
當初簽約時的林格也沒想到合同會有漏洞,也沒想到厚道的公司會被收購,
她不是坐以待斃的性格,打電話給宋總監,平和地問對方,解約費要付多少。
對方大約是在酒局上,背景音是爽朗的笑聲和男人的談話音,只是細微的聲音,就令林格想象到那種觥籌交錯的場景,杯中的酒在碰撞時滴了幾滴,落在盤中的白蝦上,被酒意和恭維話蒸騰到熟透的飯菜味道,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