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梨 作品

第 71 章 三次

這是林格第三次來哈爾濱。




第一次來哈爾濱,還是林譽之來到他們家暫住的第二年,是個夏天,林譽之回去探望他的姥爺時,林格就和林臣儒、龍嬌一起閒逛,也去看了那出名的松花江,坐了索道。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邊的水果賣得很貴,貴到龍嬌用大拇指指腹抹了一把標籤,再度確認是不是自己眼花。末了,還抬起頭,難以置信地問老闆。




“老闆,你們這籤兒沒寫錯吧?”




答案自然是沒寫錯。




以前這邊經濟好的時候,林臣儒和龍嬌也在這邊做過一些小買賣,那時候運輸能力有限,北方賣的稀罕水果也不多,基本都是本地的,價格也還行。現在不一樣了,南方的水果千里迢迢地運過來,費用高,水果品類多了,也貴了。




之前沒孩子,龍嬌大大方方,花錢如流水;有了格格後,就不行了,一分錢都要掰成幾瓣花,哪裡捨得再掏這個“冤枉”錢。




龍嬌連連咂舌,最後空著手出水果店,和門外的林格語重心長地說,還是回家去吃,這邊賣得太貴,不是正常的價格。




可那天晚上,林譽之就給他們送來一箱芒果,還有一小箱的仙進奉鮮荔枝,說是知道林格愛吃荔枝,特意帶給她。




荔枝還帶著葉子,鮮鮮嫩嫩地掛著枝,林臣儒翻來覆去看幾遍,和龍嬌說,這東西從摘下來到現在,還不到一天。




那時候還正放暑假,林格出來玩也帶著作業。龍嬌洗乾淨了荔枝放在她旁邊,她埋頭寫作業,剝了皮放嘴裡,甜,又冰又鮮的甜,和之前林臣儒貪便宜買的水果店處理荔枝味道完全不同——可就算是處理的,在江蘇,一斤也要十幾二十幾塊錢。




林格吃了一盤子荔枝,第二天喉嚨都是痛的,火辣辣的腫。




荔枝這東西,吃多了上火。不是什麼“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而是結結實實的“一把荔枝三把火”,往後幾天,她一個勁兒喝下火茶,什麼鍋包肉殺豬菜醬骨頭,她都吃得一邊痛一邊吸氣,又貪荔枝的涼甜,剝開了殼子,小心翼翼地吸吮著藏在其中的嫩果肉。




後來回想,林譽之就像那一箱空運來的荔枝,昂貴,冷絲絲的甜,吃多了上火,又痛又爽。




第二次去哈爾濱,則是林格高三的那一年寒假,那還是她第一次見北國的雪。




江蘇的冬天也下雪,不過鮮少有這樣浩浩蕩蕩的皚皚白雪,十多釐米厚,一腳踩上便要深深陷入,印象中上次暴風雪還是2008年,考試取消,學校也要停課。但現在在中國最北的這個省份,林格看到厚雪的興奮勁兒持續到兩隻腳開始發麻發冷,凍得她手指關節又痛又癢,瑟瑟發抖地往房間裡藏,還是不住地癢,要癢進骨子裡了。




在玩雪之前,倆人剛剛因為一件小事吵了架。林格去玩雪,林譽之也沒有阻止,一直冷淡地看著她。林格目不斜視,心想可算是讓他看到笑話了,他現在這表情,表面看著不顯山露水的,指不定心裡面早就已經開始嘲笑她了。




越是這樣想,林格越是惱,一惱,手更癢,表層麻木一層皮,皮肉下無數啃噬的小螞蟻。()




?多梨提醒您《一個故事》第一時間在[]更新,記住[(()




林格踉蹌後退幾步,背對著倒進他懷裡。




林譽之不說話,拿冰涼的雪徑直往林格手上捂。氣得林格破口大罵他狗屁倒灶,林譽之無動於衷,任由她罵得沒聲音了,才冷著臉開口。




“拿雪搓,不凍手。”




林格後知後覺,一雙手不再麻木得鈍痛,隱隱開始發熱。




她還是拉不下臉,只說:“我手都被你搓紅了。”




她又抬頭,理直氣壯:“被搓的人是我,你又臉紅什麼?”




林譽之低頭,又是一坨厚厚的雪壓在她手背,反覆摩擦,他聲音也要隨著這摩擦而沉下去:“因為我有基本的廉恥心。”




禮義廉恥。




那個時候的林譽之的確深深地具備著這些寶貴品質,而現在,這些東西似乎又在他心底緩緩漸漸地復甦了。




第三次再來到北國的林格,身邊沒有林譽之,只有林譽之的弟弟——那頭正歡樂地叫林格出去玩雪的雪白薩摩耶,他此刻正興奮地站在房間門口,獻寶似地同林格形容外面的風雪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