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封臣 作品

第11章 為統一楊堅許承諾

 一看,既然打不下來,又把楊林給叫回來了,“得了,咱先放放,先進行統一戰爭!”這個時候矛頭對南方打南陳,同時楊堅也把這北周給篡了,他自稱皇帝,建立了隋朝,緊跟著就開始打南陳。

 經過十年的統一戰爭,南陳也打下來了,現在全中國就剩下燕郡這一小塊兒沒統一了。

 隋文帝楊堅,一沒有發兵,二沒有派將,而是呢,派了一個使者來見羅藝,幹嘛呢?談談吧。

 “現在天下都已經快統一了,就剩你這麼一塊兒呢,不知道羅將軍您是什麼意思?反正現在我們皇帝的意思很清楚了。中國必須統一,你認可也得統一,不認可也得統一,你想快快樂樂的統一也行,你如果不想啊,真刀實槍就得幹呀。但是我家皇帝是個非常仁慈的明君。不忍心再看燕郡一帶百姓受塗炭之苦。那麼現在天下的眼睛都盯在羅將軍身上了,您何去何從,我們就聽您一句話。我家皇帝說了,只要您肯歸降大隋,什麼條件任你開列。而且,皇帝許以世代王爵之位,看到沒?”說著話,使者捧來一枚印綬。“這枚印綬就是皇帝給您的,上面刻著‘燕王之印’這四個大字。您只要投降,您就是燕王。燕王了不得呀,那是一字王啊,除了皇帝就得算你大了。而且皇帝說了,只要你肯歸順,你的地盤啊,不變!皇帝不向你這派兵,燕郡一帶還歸你管,世代如此,只要你承認一個大隋,一箇中國就行,那何去何從,羅將軍?您仔細地思度思度。”

 羅藝也不傻,放眼一看,天下一統了。現在就自己在這裡咬著牙撐著。你為誰撐啊?要麼你自立為王,要麼你就得找一主公啊。現在除了楊堅沒別的主公了。自立為王,自己確實沒這個實力。如果真的等楊堅發傾國之兵,我這燕郡彈丸之地,城池再堅固,糧草再多,也比不上整個大隋。到那個時候,真是玉石俱焚,我什麼都撈不到。那如果現在,我要投靠突厥呢?羅藝打心眼兒裡不願意投靠外族。這不落下一個千載罵名嗎?那既然現在大隋皇帝楊堅主動給我臺階下,乾脆,我就降了得了!

 但是羅藝向大隋朝廷提出了五大要求:“我降是可以降,第一,你說了,讓我永居燕郡一帶。那燕郡這一片兒地方歸我管,我在這裡擁有獨立的司法權、獨立的軍事權、獨立的行政權!對於這些,大隋王朝不得干涉!這是第一個條件;第二個條件,我仍然擁有二十萬雄軍的軍事實力,就是我屬下這番號不能撤銷。這些當兵的,如果年歲到了,服役期滿了,我能夠自主在當地招兵,重新循環的去填補我的軍事實力。也就是說我的手裡一直有二十萬軍隊。這個軍隊隋朝無權撤銷,不但如此,所需軍餉還得國家給我發,我自己不能籌餉。也就是國家養了一隻軍隊在我這裡;第三,我可以在燕郡獨立開府。什麼叫獨立開府啊?我有我的一套行政系統。這套行政系統給國家備案,但是我來管理,國家無權插手,我有絕對的行政任免權,而且這些人的工資薪俸由國家開銷;第四,燕王府,包括我燕王所有開銷,我給國家列個清單,國家每年都得撥給我這部分錢來養我們家;第五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羅意提出了:‘我羅藝是聽調不聽宣!’”什麼叫聽調不聽宣?就是表面上,我服從大隋王朝管理,我是大隋王朝的一份子,我是大隋王朝的一個地方勢力。如果大隋王朝有什麼事兒了,比如大隋王朝對某個國家開戰了,那麼這個時候我應該盡我一份責任。如果用得著我燕王手底下二十萬軍隊的話,那我可以派將軍奉大隋王朝皇帝之命的調遣,去參加大隋王朝的戰爭,無論對外還是對內。我有這個義務來幫助朝廷作戰。誰讓朝廷養著我們呢?我們也是大隋王朝軍隊。但是我羅藝不聽宣。你皇帝說想讓我羅藝到長安城去述職,有事兒沒事兒的想宣我進京嘮嗑,這不行。聽調不聽宣,我可以不見你皇帝。“這五個條件答應了,我羅藝就歸降大隋。五個條件有一條不答應,那大隋你自己看著辦,願意打,我羅藝奉陪到底。”

 使者一看,行了,只要你有條件,那就ok了。我呀,回覆我們天子去。使者回來把這個事情告訴了楊堅。

 楊堅一聽,哎呀,不就是五個條件嗎?我也沒指望他現在就完全的歸降大隋,先把這羅藝給穩住,這是個重要的軍事勢力啊。別讓他跑到北方突厥了,那對我大隋來說才是災禍呢。只要他服從中央,他想半獨立呀,就讓他半獨立。二十萬軍隊想抓在手裡,讓他抓住。他反正也興不起風,作不起浪。那隨著大隋國力慢慢增長,隨著羅藝年歲一天一天增大,慢慢的我再對他這個藩鎮進行削藩,一點點的把它瓦解了。那麼現在呢?哎,先暫時如此,形成天下統一的大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