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 作品
第58章 飲鴆止渴
在咖啡廳吃了簡餐,宋煜駕車帶樂知時去往宜家。車程比較久,樂知時吃過藥又開始犯困,歪著頭睡著了。等紅燈的時候,宋煜幫他把座椅往下調,讓他可以睡得舒服一點。
下過一夜雨,天沒有很晴朗,雲霧很厚重,陽光只能從縫隙裡透出來,顯得微弱。樂知時睡著的時候會咳嗽,比醒著的時候更多,因為在夢裡不會忍耐。
宋煜開著車,想到在咖啡廳裡樂知時小聲問他的問題,很多個,大同小異。
“你為什麼會喜歡我?”
“你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我的啊?”
“你喜歡我什麼呢?”
他當即沒有回答,不是沒有答案,只是他怕給出不夠好的答案,讓樂知時失望。
但這些問題也都是宋煜想問的,他想知道樂知時為什麼會選擇和他在一起,是因為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嗎?還是因為從小到大隻看得到他。
論起對樂知時好,宋煜想很多人都是一樣的,沒有人會捨得對樂知時苛責。他善良、脆弱,生了一雙可以讓人產生保護欲的眼睛,是一個天真的陷阱,從不缺乏自願獻祭的犧牲品。
回憶起來,這些跳下去的人之中,反倒是宋煜最冷淡,最若即若離。
人的好感有時候真的毫無道理。
車流在高架橋上匯聚起來,各種顏色混淆在灰色的天空下。
感情也很容易混淆。愛情可以在時間的沖刷下變成親情,友情也可以嬗變成愛情,這中間的界線並不清晰,宋煜也曾經在這分界線搖擺過很多個不眠之夜。
矛盾的是,他一面希望樂知時是清醒的,分得清的,一面又害怕樂知時清醒。
快要抵達目的地,樂知時又咳嗽起來,他側過頭,朝著宋煜的方向,睡相很安靜。宋煜把車停好,沒有叫醒他,手搭在方向盤上多看了一會兒。他發覺樂知時和小時候其實沒有太大的變化,五官長開了些,鼻子變挺了。但睡著的時候,還是和三歲時給他的感覺一樣。
他曾經很賭氣地想,最好樂知時三歲那年沒有來他們家,一直都在英國。或許到上大學前會跟著樂叔叔回國,留在宋家過一個暑假。
那應該會是他們第一次見面,他會成為他的導遊,帶著樂知時去吃從沒有吃過的當地小吃。
或許那時的樂知時說一口英式英語,吃不慣辣椒和紅糖,也不喜歡桂花的氣味,或許也不太喜歡他,覺得他不夠熱情。但宋煜覺得自己會很喜歡樂知時的,他可以努努力,在一個夏天的期限裡成為他的朋友,再順理成章地追求他,他們熱戀,為即將到來的異國分離而憂愁,而他會想盡辦法,求得樂知時父母的同意。
他想他們會答應的,畢竟當年的自己也算是他們自由愛情的小小見證。
樂知時醒了過來,看見宋煜在發呆,自己望了眼窗外,又摸了摸宋煜的手臂,聲音很輕地叫了一聲哥哥。
宋煜回過神,看向他,“醒了。”
命運如果為他換一條更輕鬆的路徑,宋煜大概也會為這一句哥哥而放棄,心甘情願選更艱難的開局。他的確需要一個陌生的邂逅來減輕負擔,但三歲時站在臥室門邊的那個樂知時也很需要他。宋煜想,他永遠無法關上那扇門,拒絕那個小孩。
十五年的記憶就是所有問題的答案。
“喝一點止咳糖漿。”宋煜擰開藥瓶,倒了半蓋子,遞給樂知時。
樂知時很討厭這種藥,皺著眉遲遲不接,“我沒有咳了吧。”
宋煜沒給他太多狡辯的機會,直接把蓋子遞到他嘴邊。樂知時逃不了,只好老實把藥喝了,他也不想逛著逛著突然發病,太掃興了。
他們以前很少一起逛超市,除了被林蓉強行拉去辦年貨,這是過年時全家的集體活動之一。宋煜高效、怕麻煩,不喜歡漫無目的地買東西,他會提前想好需要什麼,然後速戰速決,否則就是浪費時間。但樂知時不是,他喜歡充滿人情味的地方,超市和家裝市場都是,在這種地方他可以待上一整天。
路過的一對男女大概是新婚夫妻,女孩兒很興奮地拿起一個香薰燭臺,告訴身邊的年輕男人,這個可以放在他們的臥室裡,言語間都是對未來生活的嚮往。
樂知時也走過去,像個學人精一樣拿起那個燭臺,沒作商量就直接扔進宋煜推的購物車裡,以為宋煜不會發現。
“這個不能買,買了也不能點燃。”宋煜拿出來放回原處,“萬一引起哮喘就麻煩了。”
“好吧。”樂知時很可惜地看了一眼。眼睛又追上那對小情侶的背影,發現他們在買掛在牆上的畫。
“我們也買個畫吧,你的牆空空的。”樂知時抓住宋煜的胳膊。
宋煜低頭,樂知時的手細白修長,指甲修剪的弧度也很好看,手背上還有一小塊針孔的淤青。他抬頭看著樂知時,“你知道你現在像什麼嗎?”
“像什麼?”
“著急抄作業的小學生。”
樂知時對他這個形容很不滿意,但他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確是邯鄲學步。
宋煜推著車往前走了,樂知時飛快跟上他,很直接地在他旁邊說:“那是因為我是第一次跟男朋友逛家居超市啊,參考一下其他人的建議不行嗎?”
聽到某個不熟悉的稱呼,宋煜的車都頓了一下,像是輪子卡住似的,差點脫手。
樂知時也停下來,盯著他的臉,有些茫然。
“別人同意讓你參考了嗎?”宋煜的語氣有些彆扭。
樂知時是個行動派,“那我去問問她好了。”剛抬腳要走,就被宋煜拽住了胳膊,“你給我回來。”
“有什麼好參考的,我又不是跟她談戀愛。”宋煜說話的時候也不看樂知時,語氣還是剛剛那樣彆扭。
“買你喜歡的就行。”
樂知時的心跳忽然快了許多,在原地站了一會兒,又追上宋煜,和他挨一起走。
他們買了換洗的床品,是藍色的。他們都以為彼此喜歡藍色,樂知時總喜歡穿藍色的衣服,為了讓宋煜看著開心,而宋煜也以為樂知時喜歡藍色,總是忍不住買一些,找得到理由就送出去,不然就自己留著。
這個烏龍也不知道從何而起,反正兩人總是以不同的頻率做相同的事。
懶人沙發、漂亮的碗盤、落地燈和樂知時喜歡的地毯,一件不落。他們途經宜家的小平米裝修樣板間,裡面是已經裝好的一個小家,很溫馨。樂知時拉著宋煜進去,和他分坐在小餐桌的兩頭。
“這麼小就挺好。”樂知時自言自語。
下過一夜雨,天沒有很晴朗,雲霧很厚重,陽光只能從縫隙裡透出來,顯得微弱。樂知時睡著的時候會咳嗽,比醒著的時候更多,因為在夢裡不會忍耐。
宋煜開著車,想到在咖啡廳裡樂知時小聲問他的問題,很多個,大同小異。
“你為什麼會喜歡我?”
“你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我的啊?”
“你喜歡我什麼呢?”
他當即沒有回答,不是沒有答案,只是他怕給出不夠好的答案,讓樂知時失望。
但這些問題也都是宋煜想問的,他想知道樂知時為什麼會選擇和他在一起,是因為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嗎?還是因為從小到大隻看得到他。
論起對樂知時好,宋煜想很多人都是一樣的,沒有人會捨得對樂知時苛責。他善良、脆弱,生了一雙可以讓人產生保護欲的眼睛,是一個天真的陷阱,從不缺乏自願獻祭的犧牲品。
回憶起來,這些跳下去的人之中,反倒是宋煜最冷淡,最若即若離。
人的好感有時候真的毫無道理。
車流在高架橋上匯聚起來,各種顏色混淆在灰色的天空下。
感情也很容易混淆。愛情可以在時間的沖刷下變成親情,友情也可以嬗變成愛情,這中間的界線並不清晰,宋煜也曾經在這分界線搖擺過很多個不眠之夜。
矛盾的是,他一面希望樂知時是清醒的,分得清的,一面又害怕樂知時清醒。
快要抵達目的地,樂知時又咳嗽起來,他側過頭,朝著宋煜的方向,睡相很安靜。宋煜把車停好,沒有叫醒他,手搭在方向盤上多看了一會兒。他發覺樂知時和小時候其實沒有太大的變化,五官長開了些,鼻子變挺了。但睡著的時候,還是和三歲時給他的感覺一樣。
他曾經很賭氣地想,最好樂知時三歲那年沒有來他們家,一直都在英國。或許到上大學前會跟著樂叔叔回國,留在宋家過一個暑假。
那應該會是他們第一次見面,他會成為他的導遊,帶著樂知時去吃從沒有吃過的當地小吃。
或許那時的樂知時說一口英式英語,吃不慣辣椒和紅糖,也不喜歡桂花的氣味,或許也不太喜歡他,覺得他不夠熱情。但宋煜覺得自己會很喜歡樂知時的,他可以努努力,在一個夏天的期限裡成為他的朋友,再順理成章地追求他,他們熱戀,為即將到來的異國分離而憂愁,而他會想盡辦法,求得樂知時父母的同意。
他想他們會答應的,畢竟當年的自己也算是他們自由愛情的小小見證。
樂知時醒了過來,看見宋煜在發呆,自己望了眼窗外,又摸了摸宋煜的手臂,聲音很輕地叫了一聲哥哥。
宋煜回過神,看向他,“醒了。”
命運如果為他換一條更輕鬆的路徑,宋煜大概也會為這一句哥哥而放棄,心甘情願選更艱難的開局。他的確需要一個陌生的邂逅來減輕負擔,但三歲時站在臥室門邊的那個樂知時也很需要他。宋煜想,他永遠無法關上那扇門,拒絕那個小孩。
十五年的記憶就是所有問題的答案。
“喝一點止咳糖漿。”宋煜擰開藥瓶,倒了半蓋子,遞給樂知時。
樂知時很討厭這種藥,皺著眉遲遲不接,“我沒有咳了吧。”
宋煜沒給他太多狡辯的機會,直接把蓋子遞到他嘴邊。樂知時逃不了,只好老實把藥喝了,他也不想逛著逛著突然發病,太掃興了。
他們以前很少一起逛超市,除了被林蓉強行拉去辦年貨,這是過年時全家的集體活動之一。宋煜高效、怕麻煩,不喜歡漫無目的地買東西,他會提前想好需要什麼,然後速戰速決,否則就是浪費時間。但樂知時不是,他喜歡充滿人情味的地方,超市和家裝市場都是,在這種地方他可以待上一整天。
路過的一對男女大概是新婚夫妻,女孩兒很興奮地拿起一個香薰燭臺,告訴身邊的年輕男人,這個可以放在他們的臥室裡,言語間都是對未來生活的嚮往。
樂知時也走過去,像個學人精一樣拿起那個燭臺,沒作商量就直接扔進宋煜推的購物車裡,以為宋煜不會發現。
“這個不能買,買了也不能點燃。”宋煜拿出來放回原處,“萬一引起哮喘就麻煩了。”
“好吧。”樂知時很可惜地看了一眼。眼睛又追上那對小情侶的背影,發現他們在買掛在牆上的畫。
“我們也買個畫吧,你的牆空空的。”樂知時抓住宋煜的胳膊。
宋煜低頭,樂知時的手細白修長,指甲修剪的弧度也很好看,手背上還有一小塊針孔的淤青。他抬頭看著樂知時,“你知道你現在像什麼嗎?”
“像什麼?”
“著急抄作業的小學生。”
樂知時對他這個形容很不滿意,但他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確是邯鄲學步。
宋煜推著車往前走了,樂知時飛快跟上他,很直接地在他旁邊說:“那是因為我是第一次跟男朋友逛家居超市啊,參考一下其他人的建議不行嗎?”
聽到某個不熟悉的稱呼,宋煜的車都頓了一下,像是輪子卡住似的,差點脫手。
樂知時也停下來,盯著他的臉,有些茫然。
“別人同意讓你參考了嗎?”宋煜的語氣有些彆扭。
樂知時是個行動派,“那我去問問她好了。”剛抬腳要走,就被宋煜拽住了胳膊,“你給我回來。”
“有什麼好參考的,我又不是跟她談戀愛。”宋煜說話的時候也不看樂知時,語氣還是剛剛那樣彆扭。
“買你喜歡的就行。”
樂知時的心跳忽然快了許多,在原地站了一會兒,又追上宋煜,和他挨一起走。
他們買了換洗的床品,是藍色的。他們都以為彼此喜歡藍色,樂知時總喜歡穿藍色的衣服,為了讓宋煜看著開心,而宋煜也以為樂知時喜歡藍色,總是忍不住買一些,找得到理由就送出去,不然就自己留著。
這個烏龍也不知道從何而起,反正兩人總是以不同的頻率做相同的事。
懶人沙發、漂亮的碗盤、落地燈和樂知時喜歡的地毯,一件不落。他們途經宜家的小平米裝修樣板間,裡面是已經裝好的一個小家,很溫馨。樂知時拉著宋煜進去,和他分坐在小餐桌的兩頭。
“這麼小就挺好。”樂知時自言自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