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 作品
107、番外五:if(上篇)
“你……你要睡覺嗎?”樂知時望著宋煜問。
“可能。”宋煜將門開得大了一些,像是一種允許進入房間的邀請。
“你別睡覺。”樂知時很自然地跟進去,甚至抓起他的手腕,“我知道你要來,想了好多天的計劃,全英國好玩的漂亮的地方我都記下來,就等著你。現在你卻要在這麼好的天氣睡覺。”
他補充:“你不知道好天氣在英國多難得。”
宋煜相信英國人都喜歡談論天氣這一點了。同時他從樂知時身上發現了一種奇異的特質,那是從未受到過傷害的人展現出來的純真和自信,可以毫無障礙地表達自我,不過分羞赧,不因第一次碰面而尷尬,很自然地親近,並且不害怕被拒絕。
當然,他也無法拒絕樂知時。
“那就按照你的計劃去執行。”宋煜想到在車裡他的母親對他的暱稱,於是也自顧自加了一句,“小導遊。”
樂知時不明白導遊的意思,求問過後顯得很激動,“我一定會做一個非常厲害的導遊。”
他帶著宋煜騎車到海灣邊,這裡沒有細白沙灘,海岸線被曬得閃閃發光的鵝卵石填充。路邊的小店販賣擠滿奶油的草莓華夫餅,樂知時是不能吃華夫餅的,但他回頭了三次,於是宋煜說自己很想吃。
“真的嗎?”樂知時很驚喜,很快停下車,“我給你買。”
但宋煜只吃了一口,就遞給他,說太甜。樂知時用叉子叉了一顆很大的紅色草莓,沾滿奶油塞進嘴裡,含混地說:“還好啊。”
“草莓華夫餅。”宋煜指了指他手裡的盒子,“你吃草莓,華夫餅我解決。”
他們達成共識,像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某種默契,儘管並不是。
宋煜產生出一種自己好像是看著樂知時長大的錯覺,但鮮活的樂知時站在眼前,又有著許多宋煜意想不到的美好細節。他笑起來嘴角淺淺的渦,他說話間撫摸他手
臂的動作,介紹城鎮上藝術建築的那種自信感。
“這是英國最開放的地方之一,lgbt群體每年夏天都會在這裡狂歡和遊·行。彩虹色的,很漂亮。”
他談論到這個話題的時候,會試探性地觀察宋煜的表情。
“是嗎?”宋煜淡淡說,“聽起來不錯。”
海近在眼前,他們穿著鞋走在鵝卵石上,海灘充滿了身穿比基尼和泳褲的男男女女。樂知時帶著宋煜走到海水邊,建議他脫下鞋感受一下。宋煜照做了,他們拎著鞋,鹹溼的海風捲起衣襬,潮汐湧上來摸過他們的腳背和腳踝。
“好涼。”樂知時笑得像個小孩,然後靠近了宋煜些許,圓潤的拇指靠上了宋煜腳掌的邊緣。他們的腳也有大小的差距,宋煜的膚色稍深一些,樂知時在水底顯得更白,像是發光的瓷器。
宋煜也朝他靠近些許,甚至用自己的半個腳掌輕踩在他白皙柔軟的腳背上,樂知時沒有抗拒。
這種動作比牽手更讓人覺得親暱。
等到宋煜收回自己的腳,水波震盪,樂知時將自己的腳掌踩到他的上面,然後仰著臉對他笑。
“你在報復嗎?”宋煜說。
“這是交流。”樂知時一本正經。他們並肩站在海水與海風中,手臂摩擦手臂,樂知時低頭打量,又將宋煜的手腕抓住,抬起來,不像是要與他牽手,只是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測量宋煜的手腕,但無法圈住。他的指腹隔著皮膚摁壓著宋煜凸出的腕骨、他鮮活的靜脈。
“我有一塊手錶。”樂知時握著他的手腕說,“很適合你。”
“你的?”宋煜也反握住他很細的手腕。
“對,但我只戴過一次,其實……”
他正說著,一個穿著黑色比基尼的棕發白人女孩兒朝他們走來,眼神鎖定在宋煜的身上,打量他寬闊的肩膀與挺拔的五官。她很熱情地站到宋煜面前,問他是留學生還是來旅遊,要不要和他一起在海邊的bar裡喝一杯雞尾酒。
樂知時這時候也抬起了臉,眉頭稍稍皺起。
宋煜拒絕了,“我已經喝過酒了。”
對方敏銳地感知到他的意思,還有身邊這個男孩兒的抗拒,不禁笑起來,“哦,抱歉,我不知道你們是一對。”
樂知時皺起的眉頭
鬆開,變成了驚慌失措,尷尬地搖頭,又不願意搖得太死。
“我們……”
宋煜不否認,也不承認,但抓住了樂知時的手腕。那女孩兒說了句不打擾你們約會,就走了。
“我們沒有約會。”等她走後,樂知時弱弱地回覆。
宋煜鬆了手,“這麼多年之後的第一次見面,說鄭重一點,也算是赴約。”
樂知時努力地理解著他的話,看見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後殘留的淡淡紅痕。
“剛剛我沒說完。”樂知時看向宋煜的側臉,“那個只戴過一次的表,是我買給你的。”
“我想給你寄一份生日禮物。”
說好的只能書信往來。
“但這違反規定了,不是嗎?”樂知時像是在自言自語。
“我現在在你面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違反規定的人是我。”
樂知時的睫毛輕輕晃動,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說,“你知道你寄錯過一封信嗎?”
看著樂知時眼裡閃過驚慌,宋煜繼續說。
“一封只寫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筆劃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喘發作之後總是會陷入很長的低落期,不健康讓我很困擾,每當這種時候我都不願意你來見我,希望你來的時候我是健康的,充滿活力的。我希望你會喜歡真正的我(生病的時候會長紅疹,很醜),而不僅僅是信裡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實已經不記得小時候見你的經歷,但我很想念你,人為什麼會想念一個沒有見面的人?
全世界只有你是我可以毫無保留傾訴的對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沒有人可以取代你。無論發生什麼,只要能在郵箱得到你的來信,我都會感到快樂。你不敢相信,我在病發之後的病床上做了一個有關於你的夢。我們見了面,沒有握手,你親吻了我的臉頰,說lovely to see you。
真糟糕,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來的時候我感覺好遺憾,我希望那個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歡]
“知時。”他第一次用了思索過很多次的稱呼,總想寫在信的開頭,但下筆又動搖。
沒寫完的最後一句話,宋煜看似冷靜地面對面問他。
“你是不是喜歡上我了?”
作者有話要說:因為分成了上下兩部分,所以明天就不停更,更新下篇。
“可能。”宋煜將門開得大了一些,像是一種允許進入房間的邀請。
“你別睡覺。”樂知時很自然地跟進去,甚至抓起他的手腕,“我知道你要來,想了好多天的計劃,全英國好玩的漂亮的地方我都記下來,就等著你。現在你卻要在這麼好的天氣睡覺。”
他補充:“你不知道好天氣在英國多難得。”
宋煜相信英國人都喜歡談論天氣這一點了。同時他從樂知時身上發現了一種奇異的特質,那是從未受到過傷害的人展現出來的純真和自信,可以毫無障礙地表達自我,不過分羞赧,不因第一次碰面而尷尬,很自然地親近,並且不害怕被拒絕。
當然,他也無法拒絕樂知時。
“那就按照你的計劃去執行。”宋煜想到在車裡他的母親對他的暱稱,於是也自顧自加了一句,“小導遊。”
樂知時不明白導遊的意思,求問過後顯得很激動,“我一定會做一個非常厲害的導遊。”
他帶著宋煜騎車到海灣邊,這裡沒有細白沙灘,海岸線被曬得閃閃發光的鵝卵石填充。路邊的小店販賣擠滿奶油的草莓華夫餅,樂知時是不能吃華夫餅的,但他回頭了三次,於是宋煜說自己很想吃。
“真的嗎?”樂知時很驚喜,很快停下車,“我給你買。”
但宋煜只吃了一口,就遞給他,說太甜。樂知時用叉子叉了一顆很大的紅色草莓,沾滿奶油塞進嘴裡,含混地說:“還好啊。”
“草莓華夫餅。”宋煜指了指他手裡的盒子,“你吃草莓,華夫餅我解決。”
他們達成共識,像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某種默契,儘管並不是。
宋煜產生出一種自己好像是看著樂知時長大的錯覺,但鮮活的樂知時站在眼前,又有著許多宋煜意想不到的美好細節。他笑起來嘴角淺淺的渦,他說話間撫摸他手
臂的動作,介紹城鎮上藝術建築的那種自信感。
“這是英國最開放的地方之一,lgbt群體每年夏天都會在這裡狂歡和遊·行。彩虹色的,很漂亮。”
他談論到這個話題的時候,會試探性地觀察宋煜的表情。
“是嗎?”宋煜淡淡說,“聽起來不錯。”
海近在眼前,他們穿著鞋走在鵝卵石上,海灘充滿了身穿比基尼和泳褲的男男女女。樂知時帶著宋煜走到海水邊,建議他脫下鞋感受一下。宋煜照做了,他們拎著鞋,鹹溼的海風捲起衣襬,潮汐湧上來摸過他們的腳背和腳踝。
“好涼。”樂知時笑得像個小孩,然後靠近了宋煜些許,圓潤的拇指靠上了宋煜腳掌的邊緣。他們的腳也有大小的差距,宋煜的膚色稍深一些,樂知時在水底顯得更白,像是發光的瓷器。
宋煜也朝他靠近些許,甚至用自己的半個腳掌輕踩在他白皙柔軟的腳背上,樂知時沒有抗拒。
這種動作比牽手更讓人覺得親暱。
等到宋煜收回自己的腳,水波震盪,樂知時將自己的腳掌踩到他的上面,然後仰著臉對他笑。
“你在報復嗎?”宋煜說。
“這是交流。”樂知時一本正經。他們並肩站在海水與海風中,手臂摩擦手臂,樂知時低頭打量,又將宋煜的手腕抓住,抬起來,不像是要與他牽手,只是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測量宋煜的手腕,但無法圈住。他的指腹隔著皮膚摁壓著宋煜凸出的腕骨、他鮮活的靜脈。
“我有一塊手錶。”樂知時握著他的手腕說,“很適合你。”
“你的?”宋煜也反握住他很細的手腕。
“對,但我只戴過一次,其實……”
他正說著,一個穿著黑色比基尼的棕發白人女孩兒朝他們走來,眼神鎖定在宋煜的身上,打量他寬闊的肩膀與挺拔的五官。她很熱情地站到宋煜面前,問他是留學生還是來旅遊,要不要和他一起在海邊的bar裡喝一杯雞尾酒。
樂知時這時候也抬起了臉,眉頭稍稍皺起。
宋煜拒絕了,“我已經喝過酒了。”
對方敏銳地感知到他的意思,還有身邊這個男孩兒的抗拒,不禁笑起來,“哦,抱歉,我不知道你們是一對。”
樂知時皺起的眉頭
鬆開,變成了驚慌失措,尷尬地搖頭,又不願意搖得太死。
“我們……”
宋煜不否認,也不承認,但抓住了樂知時的手腕。那女孩兒說了句不打擾你們約會,就走了。
“我們沒有約會。”等她走後,樂知時弱弱地回覆。
宋煜鬆了手,“這麼多年之後的第一次見面,說鄭重一點,也算是赴約。”
樂知時努力地理解著他的話,看見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後殘留的淡淡紅痕。
“剛剛我沒說完。”樂知時看向宋煜的側臉,“那個只戴過一次的表,是我買給你的。”
“我想給你寄一份生日禮物。”
說好的只能書信往來。
“但這違反規定了,不是嗎?”樂知時像是在自言自語。
“我現在在你面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違反規定的人是我。”
樂知時的睫毛輕輕晃動,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說,“你知道你寄錯過一封信嗎?”
看著樂知時眼裡閃過驚慌,宋煜繼續說。
“一封只寫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筆劃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喘發作之後總是會陷入很長的低落期,不健康讓我很困擾,每當這種時候我都不願意你來見我,希望你來的時候我是健康的,充滿活力的。我希望你會喜歡真正的我(生病的時候會長紅疹,很醜),而不僅僅是信裡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實已經不記得小時候見你的經歷,但我很想念你,人為什麼會想念一個沒有見面的人?
全世界只有你是我可以毫無保留傾訴的對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沒有人可以取代你。無論發生什麼,只要能在郵箱得到你的來信,我都會感到快樂。你不敢相信,我在病發之後的病床上做了一個有關於你的夢。我們見了面,沒有握手,你親吻了我的臉頰,說lovely to see you。
真糟糕,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來的時候我感覺好遺憾,我希望那個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歡]
“知時。”他第一次用了思索過很多次的稱呼,總想寫在信的開頭,但下筆又動搖。
沒寫完的最後一句話,宋煜看似冷靜地面對面問他。
“你是不是喜歡上我了?”
作者有話要說:因為分成了上下兩部分,所以明天就不停更,更新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