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 作品

108、番外六:if(下篇)

    所以樂知時感到了冒犯,“很好笑嗎?”

    宋煜十分隨意地搖搖頭,也用英語對他說,“不是。我只是覺得你很可愛。”

    聽到這句

    話,樂知時的耳朵又一次發紅。他的心臟跳得很快,如同每次默唸宋煜的信那樣跳著,他反覆咀嚼背後的意味,找出一點點宋煜對自己也有好感的隱晦證據,但宋煜的筆觸總是那麼公正,那些細微到幾乎無法稱之為暗示的字眼,在許多夜晚像熱的雨水一樣將樂知時淋透,從裡到外,無一處不潮溼,湧動生機。

    此刻,因為宋煜的一句誇讚,這場熱雨傾盆而下,令樂知時無法抵擋,幾乎要躺倒在雨中。

    “我……我可愛嗎?”他的語言切換系統因緊張而紊亂,變得中英文混雜,甚至在說中文時出現了非常奇怪的口音,這是他決不能容忍自己在宋煜面前做的蠢事。

    宋煜嘴角的笑意更加明顯了,他很紳士地跟隨樂知時切換成中文,“對,你很可愛。而且很高尚,不喜歡我的外表,很不膚淺。”

    “外表也是喜歡的。”樂知時忍不住出聲糾正,並且給出提醒,“剛見到你我就誇過了。但喜歡外表也不算膚淺和不高尚,你不能怪罪一顆愛慕的心。”

    “樂知時同學,你的翻譯腔過於明顯了。”宋煜表現得像個嚴厲的的中文家教,“我早就告訴你,不要通過英譯中的詩集和小說學習中文。”

    但樂知時很堅定,沒有被他的打岔轉移話題,“聽得懂就可以。宋煜,你聽懂了嗎?我很喜歡你。”

    午後的陽光把他臉上細小的絨毛照得半透明,看起來柔軟。剛說完,他又抬起兩隻手,手掌衝著宋煜,“你先不要急著拒絕,就算你現在對我沒有那種興趣也沒關係,我可以追你。”

    忽然間,宋煜將他寬大而乾燥的手掌貼上了他的手。他的眼神也落到樂知時的雙眼,那張英俊無比的臉神色平靜。

    “怎麼追?”他先是反問,然後繼續說,“聽說英國人很介意別人踏足自己的私人空間,所以你追求我的方式就是讓我睡在你的床上?還是讓我看到你光著上半身沖涼的樣子,還是帶我去看lgbt群體的彩虹遊·行,得到點什麼啟示?”

    “樂知時。”他富有磁性的嗓音完整地叫出他的名字,用十分確鑿的語氣斷言,彷彿宣告某種判決,“這不叫追求,這叫引誘。”

    樂知時怔住,他有一瞬間錯誤

    地認為自己要發病了,否則他不會呼吸困難、發汗和心悸。

    他下意識說no,想要否認。但宋煜在他抽離手掌之前,彎曲了自己的手指,嵌進樂知時的指縫間,像咬合的齒輪那樣。

    “你還不承認嗎?魚都已經咬住鉤子了。”

    “什麼?”樂知時疑惑地皺了皺眉,然後用英文說不可能,又像是很怕誤解似的,對他要求,“你不要用比喻。”

    宋煜將那隻與他十指相扣的手晃下來,很完整地回應樂知時之前說的每一句,“你不需要追我,因為我不打算拒絕你,我對你也有那種興趣。”

    他挑了挑眉,“我喜歡你,明白了嗎?”

    樂知時感覺自己要溺死在這片閃光的海里了。

    他後知後覺地感覺宋煜的拇指指腹在撫摩和揉搓他的手背皮膚,忽然間有些條件反射地抽出自己的手。身體裡某根敏感的神經被宋煜撩動,他的臉漲得通紅,手腳發軟。

    “那現在……我們……”他有點手忙腳亂,好像剛剛那個坦率示愛的人並非自己。

    “如果再有搭訕的人過來。”宋煜勾起嘴角,“你可以告訴她,我們是一對。”

    一切像夏夜裡的一場迷夢。樂知時在與欽慕對象重逢的第一天就順利地得到了他,那一刻他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但因為他沒有計劃過追到之後要做些什麼,所以比起表白,之後的一切他都顯得很笨拙。

    他帶著宋煜走了一遍海岸線,看到沙灘上躺在一塊兒接吻的同性戀人會緊張到同手同腳,不敢看宋煜,像是完成導遊任務那樣對他說“我帶你去看白色懸崖”,然後逃跑似的騎上自己的單車。

    宋煜沒有取笑他,很從容地跟隨著樂知時去計劃好的很多地方,他們一起看白色的斷崖和粉刷成薄荷色的藝術畫廊,還有彩虹顏色的一幢幢樓。穿梭在這座充滿藝術感的海濱小鎮的大街小巷,在傍晚時分一起騎車回家。

    他們默契地沒有把這段變化的關係告訴父母,因為這太脆弱了,像是新出生一天的嬰兒,需要襁褓的呵護。

    “joey,你的臉曬得好紅。”olivia端著一大碗凱撒沙拉,“你應該戴上你的帽子出門。”

    樂知時支支吾吾地認同,然後聞著香味進了廚房,“

    這是給我做的是嗎?”

    林蓉笑著說沒錯,“這是珍珠丸子,你應該會喜歡的。來,嘗一個。”她用叉子叉起一顆餵給樂知時,他一口吞下去,才發現很燙,可又捨不得吐出來,就這麼站在原地張著嘴吐出熱氣。

    看起來傻得可愛。宋煜走過去,倒了一杯冰水,遞到樂知時手上,然後便獨自上樓,換了件衣服。

    僅僅一頓晚飯的時間,樂知時就迷戀上了林蓉做的飯菜。甚至引得olivia的嫉妒,“乾脆把你送到叔叔家裡好了。”

    樂奕笑著抿了一口白葡萄酒,“這個主意不錯,老宋比我會教小孩。”

    “你少恭維我。”宋謹也喝了點酒,面色發紅,“開這種玩笑,也不問問孩子願不願意。”

    “我願意的。”樂知時很認真地點頭,“真的可以嗎?”

    “哈哈哈哈哈最當真的就是他!”

    “我看你真是被吃的勾走了。”

    大人開著玩笑,樂知時卻紅著耳朵偷瞄宋煜,那才是勾走他的誘餌。

    那晚樂知時有些睡不著,他無比地想念一牆之隔的宋煜,儘管與他面對面的時間不過十個小時,但他感覺自己已經喜歡過他很多年、很多次了。

    原以為是十個小時太短,他體內興奮的神經遞質在作亂,時間一長或許就會好,但十天過去,三十天過去,這種感覺依舊深刻。

    宋煜將夏天結束後入學,學習他喜歡的地質學。所以樂知時想好好利用他來之不易的假期,在這些天裡,他們一起去莎士比亞的故居地,去水上伯頓喂黑天鵝,去康沃爾郡的“伊甸園”,和他觸摸古堡的磚石,在磚石上觸碰和撫摩彼此的手指。

    他們牽手,樂知時會緊張地掌心冒汗,就像身體釋放黏液企圖與宋煜的手粘緊。他們擁抱,宋煜身上好聞的味道纏繞著他的思緒,他會無意識地用自己的額頭去蹭宋煜的側頸皮膚,忍住自己想要親吻的心情。而宋煜的手掌會隔著布料緩慢地按壓和摩挲他的肩胛骨,還有他的腰身,那種感覺極度難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