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39章
學習之後,她才明白,認字只是最基礎的,讀書最重要的,是明白做人做事的道理。
一些她以前熟知的道理,其實是不正確的,比如撿到的錢並非就是自己的,是要還給人家的,這叫拾金不昧。
認字已小有所成,說服家裡送宋元上學堂便迫在眉睫。
這日學習完,她諮詢袁清:“你們社學的學費還是一吊錢嗎?”
梧桐村的夫子是何老爺請來坐館的,故而學費得交給何老爺,對夫子只需要給最初入學的束脩六禮,有些家庭也會在節日時贈送節儀。
“是啊,怎麼問這個?”
這事對袁清沒什麼可隱瞞的,宋英如實回答:“瞭解一下,我想說服我家裡人,送我堂弟來唸書,這樣以後我就可以說,我認字是跟我堂弟學的。”
“那你先等等吧,過段時間大宗師要觀風社學,那之後你再勸說你奶奶他們,成功的機率更大。”
“大宗師?”宋英疑惑。
“就是提督學校官,也常稱提學、督學,正五品大員,是小三關裡院試的主考官,擁有糾察學校之風紀,考師生優劣之責,所以我們讀書人尊稱其為大宗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