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其實她和清樂沒有太大的矛盾,只是,有些觀念終究還是不合。
她也不是沒想過在清樂一直續約,畢竟背靠大樹好乘涼,但清樂的有些做法,讓她沒辦法配合。
譬如之前她遭遇的團播事件。
這件事跟她沒什麼關係,可她卻看到了“清樂”這個參天大樹下,不為人知的陰影角。
還有一點就是,在公司終究沒有個人工作室自在。
君不見那些大主播火起來的第一件事就是解約,甚至有的主播光解約就在互聯網上鬧得沸沸揚揚。
一是公司給的利益主播不滿意,二是公司捆綁的利益主播已經忍受不了了。
老主播帶新主播、為公司拍廣告、被公司安排去做不想做的事,都是很正常的。
即便是流年現在這個位置,他也要經常幫公司帶新人。
以及最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公司給的利益,已經很難給雲瑤帶來助力。
錢,她有了很多很多。
位置,她在逐漸擁有。
名望,她也已經得到。
但這件事還為時尚早,因為她和清樂的合同是一年制,這才半年不到,即便是想解約,也要從長計議。
現在解約是違約,要付清樂不少違約金。
而且雲瑤和清樂二次簽約過一個s籤,那張合同上的違約金就可以稱得上天價了。
如果她違約,最低賠付清樂50萬人民幣起步,按照既得利益來計算,起碼要賠清樂100萬人民幣。
所以雲瑤只是處於一個考慮的階段,還沒有下定決心去做。
不過,除了跟清樂解約,還有一個辦法也可以成立個人工作室。
那就是跟清樂合作。
也就是俗稱的,跟公會合作,自己分出來成立個人工作室。
這個就和在清樂的那個不一樣了。
這個的話人手和工作安排都是自己決定的,主播只需完成公會的硬性要求以及每年kpi,跟公會分錢就可以。
沒有自己成立公司拿到的多,但這個拿到的也不少。
類似於明星工作室吧,但沒有那個流水高。
同樣,想要成立這樣的工作室,主播個人的條件必須得優秀,不然公會沒道理投資你,並給你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