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章
林大鳳為了不讓原主這個不孝女影響小女兒,便做主分了家,請宗族做主和林姝簽了斷親書,斷了個乾淨,而林姝父親薛文依然是跟著林姝過,孤女寡夫的,可想而知有多難。(這裡分家後,夫郎可以選擇從妻或者從女,一般都是從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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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一年前收到狐朋狗友的挑唆,用計謀壞了男子的名聲,強娶了鎮上蘇秀才家的小公子蘇牧。三個月前因為沒錢還賭債,又用同樣的手段娶了隔壁宋家村的宋雲,宋家只有這一個兒子,沒辦法就只好多陪些嫁妝,將小兒子送到了林姝家,只希望林姝能善待小兒子。
可林姝平時愛賭錢,賭輸了就回來給兩個夫郎要錢,沒錢就打夫郎,而宋雲才17歲,年紀小,是被打的最多的。
昨日,林姝在鎮上被賭坊的打手打了一頓,並勒令她在三日內還清五十兩銀,否則就把她兩個夫郎賠給賭坊,她回到村裡就已經奄奄一息,夜裡開始發燒,再醒來就成了來自末世的“林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