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看江湖 作品
第186章 罪犯側寫
“我們對屍體上尚未燒焦的人體組織進行了檢測,可以大致確定死者遇害的時間應該在昨夜凌晨1點到2點之間。”
法醫老許停頓了一下,補充道:“現場發現的這些鐵架、鋼筋、木材都是就地取材,來自於工地。除了屍體之外,被害人穿過的衣服,隨身的物品,我們在現場都沒有找到。應該是被兇手處理掉了。兇手擔心我們通過這些衣物,查找到被害人的身份,所以提前把這些東西都清理了。由此也看得出,兇手具有極強的反偵察能力。”
林一航點點頭:“更為棘手的問題是由於屍體的面部和指紋都已經被燒燬或被啃食掉,這使得我們無法通過這些關鍵信息來查找屍體的來源。被害人的身份難以確定,這無疑給案件偵破帶來了巨大的挑戰。謝醫生,目前我們也只能依靠你的心理痕跡分析來獲得一些線索了。”
謝思雨這次沒有絲毫猶豫,她直接給出了自己的答案:“首先,沒有人天生就是變態,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刺激源頭的。兇手之所以會做出如此極端的行為,很有可能是因為他曾經遭受了某種重大的打擊或創傷。比如,兇手可能曾經經歷過一場大火,或者親眼目睹了最親近的人在大火中被活活燒死的慘狀。這種痛苦一直積壓在心裡,無法得到釋放,於是就產生了一種極其變態的宣洩方式。這是兇手作出如此變態行為的心理原因所在,也是我們未來查找到兇手的重要突破口。
其次,兇手所經歷的這場大火併非普通的火災,而是人為蓄意縱火造成的。並且,縱火者很有可能逃過了法律的懲罰,或者受到的處罰不足以平息兇手心中的怒火。這樣的結果讓兇手心中非常的不甘。當這種無法報仇的痛苦長期積聚在內心深處,卻找不到合適的途徑來釋放時,最終會導致兇手心理逐漸扭曲。
而眼前這個被燒烤的人,很有可能就是當年的縱火者。兇手是因報復而兇手,因長期壓抑而變態殺人。
這便是我從心理線索中推斷出來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