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原來公、安長這樣啊

 一家七口就擠在一個小房子裡,轉個身都能撞到。

 這就算了,五個孩子,除了老大找到一份臨時工,其他都在啃父母。

 所謂半大小子吃窮老子,一家子生活得非常艱難。

 林安是老二,十八歲。

 老三是個女孩,十七歲,也沒工作,偶爾拿點火柴盒糊幫補生活。

 老四老五還在上學。

 孩子多,又沒有工作,下鄉是必然的。

 作為老二,林安是最佳的下鄉人選。

 他倒是想結婚,但何朝陽不同意。

 結了婚,林家芝麻點大的地方,他們住哪裡?

 再者,結婚後呢,兩人都沒工作,好意思讓林家夫妻養著?

 他不同意兩人結婚,房子是一個原因,還有一個更大的原因,林安居然主動提出婚後住進他家。

 他家也是一居室。

 作為父親,他可以住客廳守住寶貝女兒,也樂意養著親閨女,不等於他願意招進一個吃白食的。

 讓他一個大男人宿在客廳,聽著房內小兩口嬉戲,抱歉,他做不到。

 最主要,他的女兒才17歲,還不到法定結婚年齡。

 婚姻並非兩人之事,婚後的柴米油鹽,生兒育女,都是細水長流的事,必須考慮周全。

 他並不想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提前面對這種看似簡單實則非常考驗人心的生活瑣事。

 結婚這一條路走不通,兩人就把手伸到他的工作上。

 之前何嵐就吵過幾次,受不得女兒的眼淚,他也到處打聽過工作。

 眾所周知,工作難找,屎難吃。

 沒有成果,何嵐就繼續鬧,昨天更是大爆發,又哭又鬧,還把家裡東西給

砸了大半。

 原因是知青辦上林家通知,最遲下個星期一,必須確定下鄉人選。

 今天週五。

 也就是說,林安再沒工作,下週就必須報名下鄉。

 何朝陽是萬萬想不到,為了份工作,為了個男人,他養了十七年的閨女竟然要他命。

 到底是她自己的主意?

 還是受林安蠱惑?

 又或者是兩人狼狽為奸?

 看著乾淨卻空蕩的房子,何朝陽有些恍惚。

 昨天太累了,何嵐把家裡弄得一團糟,他心累便沒有收拾,今早出來,都還是亂糟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