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任在努力 作品

第197章 庭審交鋒,張三的降維打擊。

 “被告沈楊仗著自己的網紅身份。” 

 “不但拒不分割婚內共同財產,甚至還私自挪用,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我請求審判長作出公正的裁決。” 

 “當初我爭取到合法權益。” 

 謝美美義正言辭。 

 “被告沈楊。” 

 “你認可原告的的案由嗎?” 

 審判長看著沈楊。 

 沈楊坐在鏡頭面前一語不發。 

 張三作為全權代理這場離婚官司的代理律師,見沈楊不說話,當然知道該自己出手了,於是乎咳嗽一聲, 

 “我方認可原告所提出的案由。” 

 “但我卻有幾點疑問。” 

 審判長看著屏幕裡的張三律師,忍不住就感覺頭疼,但還是說道, 

 “被告律師。” 

 “請說。” 

 “行。” 

 “一:既然原告與我的當事人沈楊先生已經做了離婚登記,那麼我想問一下,在我當事人發家之前是否有過約定?” 

 張三律師看著鏡頭那邊的謝美美。 

 “沒有。” 

 “那為何沒有?” 

 張三律師扶扶眼鏡繼續問道。 

 “當時我們夫妻兩人名下沒有已經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共同財產,當然就沒必要再做什麼財產分割?” 

 謝美美回答。 

 “那好。” 

 “第二個問題。” 

 “原告能夠闡述一下當初與我當事人離婚的原因嗎?” 

 “反對。” 

 謝美美的律師當即開口, 

 “審判長,我反對。” 

 “無論什麼原因離婚。” 

 “我當事人與被告之間的夫妻關係是成立的,是受到法律認可的,因此離婚後她就有權進行財產分割。” 

 張三律師聽到這裡臉上露出笑容, 

 “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之規定。” 

 “在婚姻存續期裡,存在重大過錯的一方,如重婚,家暴等行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無過錯一方可以向過錯方提出經濟賠償。” 

 “請問一下原告律師,你現在還有什麼理由反對我剛才的問題?” 

 謝美美的代理林律師的表情瞬間難看。 

 沈楊則是微微露出笑容。 

 張三是誰? 

 在政法界有什麼地位? 

 這就相當於是一枚核武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