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任在努力 作品

第216章 欲讓其滅亡,必先讓其狂。

 “並且按照制度,我們也只能讓你們先回來了。” 

 如果,如果周康所說的話確定真實,那麼沈楊作為犯罪嫌疑人,就必須要在公安局的掌控之中才行,因此召喚沈楊回來蓉城也是相當必要的。 

 不然,萬一人跑了呢? 

 “你們難道就沒想過故意作偽證的可能?為什麼突然翻供,在翻供之前他們又見了誰?這些東西都調查過嗎?” 

 張三律師再次提問。 

 “我們也核查過了。” 

 “周康的父母我們也已經提審過了兩次了。” 

 “所以,沈楊先生,你最好能夠再次為我們敘述一下當時所發生的事情經過。” 

 說到最後一句時,趙隊明顯是衝著沈楊說的。 

 “行吧。” 

 沈楊點頭, 

 “張三律師你先出去。” 

 “行。” 

 在詢問室裡。 

 沈楊便將那天所發生的事情經過再次複述一遍。 

 然後,他看向趙警官問道, 

 “趙隊長。” 

 “我想問一下。” 

 “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出現,周康也依舊這樣一口咬定是我故意殺人的話,那我會怎麼樣?” 

 趙隊長很抱歉的看著沈楊, 

 “沈楊先生。” 

 “那恐怕就只能委屈你一段時間了。” 

 意思不言而喻。 

 沒有新的證據。 

 也就是說無法證明沈楊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殺人。 

 那麼沈楊就是犯罪嫌疑人。 

 按照慣例,犯罪嫌疑人是要關在看守所裡的。 

 “那要是後面找到了新的證據,又該怎麼辦?” 

 沈楊再次問道。 

 “當然是追究責任。” 

 趙隊長神情肅穆, 

 “無論是作偽證,還是在背後唆使,教唆作偽證的人,他們的行為都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司法程序,審判結果,都必須要承受相應的後果。” 

 “那好。” 

 沈楊點點頭, 

 “那我無話可說。” 

 “沈楊先生,你手裡是有證據嗎?” 

 趙隊長疑惑問道。 

 “暫時沒有。” 

 江澈眼神一閃, 

 “但我相信,我的律師能幫我找到證據。” 

 沈楊。 

 決定以身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