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欲讓其滅亡,必先讓其狂。
“並且按照制度,我們也只能讓你們先回來了。”
如果,如果周康所說的話確定真實,那麼沈楊作為犯罪嫌疑人,就必須要在公安局的掌控之中才行,因此召喚沈楊回來蓉城也是相當必要的。
不然,萬一人跑了呢?
“你們難道就沒想過故意作偽證的可能?為什麼突然翻供,在翻供之前他們又見了誰?這些東西都調查過嗎?”
張三律師再次提問。
“我們也核查過了。”
“周康的父母我們也已經提審過了兩次了。”
“所以,沈楊先生,你最好能夠再次為我們敘述一下當時所發生的事情經過。”
說到最後一句時,趙隊明顯是衝著沈楊說的。
“行吧。”
沈楊點頭,
“張三律師你先出去。”
“行。”
在詢問室裡。
沈楊便將那天所發生的事情經過再次複述一遍。
然後,他看向趙警官問道,
“趙隊長。”
“我想問一下。”
“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出現,周康也依舊這樣一口咬定是我故意殺人的話,那我會怎麼樣?”
趙隊長很抱歉的看著沈楊,
“沈楊先生。”
“那恐怕就只能委屈你一段時間了。”
意思不言而喻。
沒有新的證據。
也就是說無法證明沈楊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殺人。
那麼沈楊就是犯罪嫌疑人。
按照慣例,犯罪嫌疑人是要關在看守所裡的。
“那要是後面找到了新的證據,又該怎麼辦?”
沈楊再次問道。
“當然是追究責任。”
趙隊長神情肅穆,
“無論是作偽證,還是在背後唆使,教唆作偽證的人,他們的行為都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司法程序,審判結果,都必須要承受相應的後果。”
“那好。”
沈楊點點頭,
“那我無話可說。”
“沈楊先生,你手裡是有證據嗎?”
趙隊長疑惑問道。
“暫時沒有。”
江澈眼神一閃,
“但我相信,我的律師能幫我找到證據。”
沈楊。
決定以身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