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任在努力 作品

第236章 十日,再戰,網絡誹謗案終結

 “現在我問你們最後一句。” 

 “讓不讓?” 

 沈楊再次問道。 

 “不讓。” 

 “你今天必須要給我們一個交待才行。” 

 “關於我女兒的案子,你到底撤不撤訴?” 

 姜老頭梗著脖子與沈楊對峙。 

 “呵。” 

 沈楊雙手抱胸的冷笑, 

 “難不成我不撤訴,你還想在這做什麼不成?” 

 “你真不扯。” 

 姜老頭憤怒,吹鬍子瞪眼, 

 “我告訴你,你別把我們逼急了,就算兔子那也會咬人的。” 

 “那你咬我一口試試。” 

 沈楊看著他道。 

 此時,周圍已經圍了不少人,正對著這裡指指點點,甚至就連川省最高法的內部,也有人正探出頭來,往這邊匯聚。 

 “你,不要欺人太甚。” 

 姜老頭怒吼。 

 好似自己受了天大的冤屈。 

 “你讓不讓。” 

 沈楊表情冷漠。 

 張三律師則是說道, 

 “老人家,我看你年齡也不大,還沒有到70歲吧?” 

 聽見張三律師的話。 

 姜老頭愣了下,怎麼突然關心其他的年齡來了? 

 但還是說道, 

 “我今年剛滿六十。” 

 “怎麼了?” 

 “六十啊。” 

 張三律師頓時笑了, 

 “原來才六十,我還以為你都到了免除魔法的年紀了呢。” 

 免除魔法? 

 啥意思? 

 姜老頭更加不解。 

 可緊接著,他就聽見張三律師緩緩開口, 

 “那麼你要再不讓開,你的行為就已經涉及到了尋釁滋事,侵害了我當事人沈楊先生的人身自由權,我將立即報警。” 

 其實尋釁滋事的覆蓋面真的很廣。 

 也是一個萬金油的罪名了。 

 平時只要認真觀察,就會發現,在很多刑事或者民事案件的判決中都有著尋釁滋事的影子。 

 甚至你走在街上,被別人罵上兩句。 

 這都算是尋釁滋事。 

 只是看你追不追究,以及公安機關到底接不接受。 

 但通常面對這種情況,公安機關幾乎都只會以調解為主。 

 但是…… 

 這可是張三啊。 

 他說你尋釁滋事,那你就是真的在尋釁滋事,即使是公安機關也必須認真對待。 

 張三要是真報警了,這姜老頭最起碼也得也得在看守所裡待上三天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