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 歐陽倫的方案終於來了!(求訂閱!!)
“前面的朝代可都是有血淋淋的例子!”
朱元璋很清楚,藩王之亂的印象可以說是和百姓起義是同樣危險的,都是代表著中央朝廷對於江山掌控力的下降!
比如漢朝的七國之亂、西晉的八王之亂那都是藩王有了作亂實力導致的。
也正是因為這些先例,所以朱元璋對於藩王的權力設置了不少限制。
政治權利限制,朱元璋為了防止藩王篡奪政權,對藩王的政治權利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例如,規定藩王各於本國哭喪,不必赴京;禁止藩王給皇后和皇太后奔喪;禁止藩王以往每年的常規朝覲,即便是非必要朝覲,也必須在一定順序下進行,且不可多王同時朝覲。
經濟權利限制:朱元璋還規定了藩王的經濟收入,只能領取固定的俸祿,使
得藩王無法積累過多的財富。
地域自由限制:朱元璋還將藩王的活動區域限制在一個較小的範圍內,如規定藩王在自己的封國內享有最高的權威,但在其他地區則需要遵守朝廷的規定,且不能貿然出現在其他區域內。
社會行為限制:還對藩王的社會行為進行了限制,比如禁止藩王私自出城,以防藩王聚集力量對抗朝廷。
對外交往限制:對於那些原本負責屏藩帝室的邊防藩王,明朝政府禁止了與外藩的往來。
醫療資源限制:藩王在尋求醫療服務時也需要向朝廷申請,反映了明朝政府對藩王醫療資源的嚴格控制。
個人隱私限制:還對藩王的私人生活進行了一定程度的監控,地方監察御史會監控藩王王府的情況。
當然了,即便是朱元璋對藩王做出了這麼多的限制,但是大明藩王的權力依舊是在歷朝歷代中比較大存在。
明朝藩王制度有自己的特色,既不同於漢晉,也不同於唐宋。
漢晉宗藩裂土臨民,權力過大,唐宋宗室不胙茅土,權力又過小,明朝就以前史為鑑,採取折中的方式,對歷代政策取長補短,具體表現就是明朝藩王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且不可參合士農工商四業。
也就是說明朝的藩王只有封號,沒有封土,只有爵位,沒有治理百姓的權力,只有俸祿沒有治理所在地的權力,還不能與百姓一樣參與士農工商之事
唯一的好處就是明朝的藩王爵位能夠世襲罔替,邊疆藩王的權力還會大一些,因為戍邊會有一些軍權,不過藩王本身沒有募兵權,只有一定數量的護衛。
總的來說,明朝的藩王有很大的權利,可以帶領軍隊,領取終身俸祿,以及在自己管轄的土地內可以擁有管理權。
他們有自己的王府和軍隊,每個王都有三個護衛,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三個護衛不是指三個人。所謂護衛是一個總稱,護衛的人數從三千人到一萬九千人不等。按照這個規定,藩王所能擁有的軍力是九千人到伍萬七千人。
經濟上,藩王不僅終身有俸祿,而且待遇很優厚。歲祿單是米一項,即達5萬石,是正一品大臣的50倍。此外,還有冊封、宮室、婚姻、喪葬等費用,並給予廚役、齋郎、鋪陳等雜役人員。
如果按照歐陽倫的改革辦法來,那就相當於將朱元璋給藩王們設置的這些限制打破了不少,對於藩王來說,雖然俸祿、待遇減少了,但是自身卻是更加自由。
有稅收收入,可以經商種地,本身也有一定的軍事實力。
一旦沒有弄好,很可能讓大明陷入更大危險當中。
想清楚這一點,朱元璋頓感頭大,嘴角抽抽。
“歐陽倫你特麼這是故意的吧!”
或許是鬱悶,也或許是想不到更好的辦法,更或許是對歐陽倫生氣,朱元璋猛的一拍龍案!
這可把王忠、紀綱嚇得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