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7章
花嬤嬤這才為林黛玉介紹著。
“這其中,有著我家峰主之容貌畫像。我家蜂主經與林大人商議,若是姑娘您看了我家蜂主畫像,再自行決定是否將自己的生辰八字自行填寫於婚書之上。”
“若是姑娘看後不滿意,或者心有所屬,我家蜂主也絕對不是強求之人,不會強迫姑娘下嫁。”
“但若是您覺得稍稍中意的話,還請您將自己的生辰八字簽在婚書之上。”
“那麼自今兒個起,姑娘您便是我家蜂主的準夫人,締結姻緣!”
“待姑娘您二八年華之時,再將您迎娶入我山上!”
“如今,林大人與我家蜂主,便在前頭商議其他要事,這筆八字,還得由姑娘您決定寫或不寫啊。”
“啊?這,這……”
聽到花嬤嬤這般一解釋,林黛玉瞬間愣住了。
她萬萬沒想到這世間居然還有這等訂婚?
居然讓她一個女兒家來抉擇,是否結下這白首之約?
在這個時代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般對於女兒家來說,是沒有任何回還餘地的。
饒是通讀史書的林黛玉,也未曾聽聞史書中有這樣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