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雨淼淼 作品

第一百三十章 鳴冤鼓

“嬸子,您這又是何必呢,既然已經活著出來,就要好好地活下去,之前的種種都不是你自願,也不必在意旁人的目光,不管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孩子,都該活下去。

 連死的勇氣都沒有,又怎能不好好活著呢?”

 將人救下,陸琳琅讓人給她披了自己的一件衣裳,見她被救回來後,雙眼呆滯,知道她可能是被傷透了心。

 “陸東家,我,我已經沒臉見人了,要是我活在世上,別人都會對小柳指指點點,她有一個不乾淨的娘,以後也找不到好的親事了,我只有一死了之,才能讓她活下去。”

 “娘,我不要你死,我要娘,爹不要我了,你死了,我就成了孤兒了,孤兒都要住在破廟,還要被人欺負,嗚嗚嗚。”小柳上前抱著她娘,無助地哭著。

 “孃的小柳啊,是娘沒用,沒給你生個弟弟,你爹沒了期盼,這才去賭錢,都是我害了你啊。”

 “嬸子,這世道未必有如此艱難,你本就不是自願,何必在意旁人的眼光,女子本弱,為母則剛,可你為了一個所謂的名聲,連死的勇氣都有,又何必這般自怨自艾,我最瞧不上這種行為。

 你站起來,其他地方若是沒有你的容身之地,但是這崇水一定有,我從來不相信什麼女子只能靠著名聲過活,要有,那也是和男子一樣的,男人都可以三妻四妾,女子若是因為被迫後就要跳河自殺,那才是懦弱的表現。

 你自己問問小柳,她想要的究竟是母親還是一個夫家,你若是沒了,讓她一個人在這世上,你又忍心讓她被人欺負嗎?

 你們放心,有我在,至少你們可以依靠自己的雙手賺錢,堂堂正正地做人,別人的眼光有什麼用,是能當吃還是能當穿,只要勤快,在崇水,就不會被餓死。

 不過我也要事先說明,如果你還願意去找你的丈夫,那就別靠著我過活,我見不得那樣賣妻賣女的男人,我也不會容忍這樣的人出現在我面前。

 咱們現在就去衙門,買賣人是犯法的,他這樣的人,只有到牢裡改造才是最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