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你害我兒媳,我滅你妻!1999年遵化市“11·14”兇殺案
善於從蛛絲馬跡中發現線索的刑警們聽了他們的敘述以後很快做出了符合推理的判斷,他們把張軍列為涉嫌殺人對象,決定連夜傳訊他。
當夜11點30分,即在張小云被殺5個小時後,夜深人靜。耿長河家燈火通明,哭聲陣陣;而張軍一家人卻早已沉沉入睡。當張軍被喚醒以後,不止睡眼惺忪還連連打著哈欠問:“這深更半夜的找我幹什麼?”當他坐在刑警面前讓他說清楚當天的活動時,他對答如流,侃侃陳述。上午幹啥下午幹啥,特別是傍晚6點以後的每時每刻甚至每一分鐘在於啥都說得清清楚楚,且一一舉出旁證。
這就說明他沒有作案時間,應當從涉嫌對象中排除。以後又連續幾次訊問,結果是一遍又一遍地舊話重複。
第二天,一件小事便得剛剛開始的偵查工作路轉峰迴。
在張軍的多次敘述中都曾提到16日傍晚6點多他去王玉國的雜貨店還買過門簾子;王玉國也證實他確實去過而且穿著一件綠色棉大衣。而張軍自己卻堅持說當時穿的是藍色棉上衣。當訊問張軍的妻子王桂芹時,她對這件棉大衣也是閃爍其辭、語無倫次。這就不能不引起刑警們的注意。
一件普普通通的綠色棉大衣裡面會包藏著什麼呢?難道與剛剛發生的命案有關?!
他們百思不解。但肯定是個線索。既然張軍夫婦在這件大衣上做起了文章,那麼幹脆將計就計順藤摸瓜,也在這篇“文章”上多費點“筆墨”。此後3天連續傳訊張軍。張軍要麼沉默不語,要麼支吾搪塞。但完全看得出來他的心理壓力越來越大,兩眼常常流露出絕望的神色。
他的妻子王桂芹見辦案人員對那件棉大衣追問得越來越緊,便緊鑼密鼓四下活動。
首先指使住在同村的孃家弟媳周秀琴把自家的一件綠色棉大衣送到她家,企圖以此替代張軍曾穿過的大衣;接著又唆使她的妯娌弟媳石素華謊說她的丈夫曾於11月16日借穿過張軍的大衣,第二天就歸還了。周、石兩人不明白王桂芹這樣做的目的,只是礙於情面都按照她的要求去做了。
如此一來就顯得張軍的供述很真實。但結果是欲蓋彌彰,所有這些更進一步引起了刑警們的關注和狐疑。
他們一面加大訊問張軍的攻勢,一面強化多渠道的偵查工作。很快偵查人員在村南一塊麥地發現了一件黑色防雨綢背後印有nike字樣沾有血跡的棉夾克。經化驗那些血跡的血型與死者張小云的血型一致。
據此他們判斷棉夾克為殺害張小云的兇手故意丟棄。當時已是初冬氣候且在夜晚,他丟棄了自己的棉夾克以後一定需要另一件禦寒衣服,那麼張軍的綠色棉大衣就有可能穿在了殺人兇手的身上。
經多次訊問張軍和他家裡人證實,他根本沒有黑色棉夾克。由此刑警們又進一步做出了以下推斷:是張軍指使另一個人殺死了張小云,兇手做案後到村外脫掉、丟棄了自己沾有血跡的上衣,然後設法穿走了張軍的棉大衣倉皇逃跑。
按照偵查人員的上述推斷,他們又繼續突擊訊問張軍。四天後他終於經不住強大而又凌厲的攻勢,艱難地低下了罪惡的頭,交代了僱傭殺手殺死張小云的全過程。
張軍心胸狹窄,愚昧自私。為與耿長河的房基地糾紛而深深懷恨。這種怨恨不斷強化和膨脹,最後竟使他喪失了天良和理智,開始謀劃殺害耿長河。想自己下手又顧慮多端,後來便想到已經移居北京市平谷縣某農村的侄子張建國。
張建國年未滿30歲,無正式固定職業。1999年初與妻子離異後單獨生活。旅遊旺季到附近一個度假村當電工,入秋以後便無事可做。他貪財愛利,心狠手辣。
張軍瞭解侄子的習性,便連續5次親自去平谷與張建國密謀。密謀中叔侄兩人爾虞我詐,反覆討價還價。最後兩人達成了一樁廉價的血腥交易:張軍出資3000元由張建國負責僱人替他報復行兇。
張建國嘴上說要設法僱東北人幹這件事,實際上他對那3000元人民幣早已垂涎欲滴。到嘴的肥肉他豈肯再吐給別人。1999年10月7日張建國臨時工作的度假村放了假,叔侄兩人便你來我往頻頻接觸。10月9日張建國當日往返張軍家,由張軍指引,他仔細踩好了去耿家的道路。第二天他又電話向張軍催要僱金。張軍回答正在籌措。兩天後張軍便按張建國的要求將3000元現鈔送到他的手中。
此後兩人便窺測時機,準備實施早已成熟的罪惡謀劃。
一個月以後,即1999年11月上旬,張建國又來到叔叔家中。這時已是初冬季節,田間果林都沒活兒可幹了。趁野外空寂無人,張建國為了“投石問路”曾砍毀了耿長河的兩棵柿樹、點燃過他寂看護果林的草屋。這明顯的報復行徑竟然沒有引起耿長河的警惕。他個人沒有追究也未向公安機關報警。而這些卻壯了張軍叔侄的膽量,從而加快了實施罪惡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