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殺兩人還挑釁!1993年哈密三道嶺礦區“3·18”特大凶殺
3月21日晚,奮戰了兩天一夜的專案組成員再次召開了現場分析會。會上大家針對被害人李守金、祁耀祖受傷部位的一致性和罪犯使用兇器的同樣性及現場遺留的各種痕跡判斷,案犯身材高大健壯,且系隻身做案。很可能與被害人熟悉。是為仇殺或盜竊殺人。據此,擬定了以下偵查方略:
1、在發案單位內部進行認真地調查瞭解,重點圍繞李守金、祁耀祖的工作生活表現展開偵查,從中發現可疑點。特別是對近幾年來被公管處或保衛科審查、處理過的內外部人員要列為重點排查對象;
2、礦務局所屬各單位同時負責排查本單位的可疑人員;
3、控制社會面,各派出所、居委會重點摸排本轄區內一些流動人員3月18日晚的活動情況。
3月24日專案組根據參戰幹警對現場情況的掌握和從各個方面調查到的情況進行了綜合分析,決定原確定的工作方向、偵查範圍不變,只將專案組分成兩條工作線:仇殺調查組和盜竊殺人調查組,分頭展開內外偵查。使整個偵查工作更加有條不紊、逐步深入。
截止3月30日上午,兩個調查組在各方面的積極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共走訪群眾2500餘人,排查重點嫌疑人450名,但有價值的線索不多。是日下午專案組又召開了參戰幹警會議,對十多天來參戰幹警所做的大量工作給予充分肯定,鼓勵大家再接再勵,繼續深入調查,對已經排查過的重點嫌疑人再一次細緻“過濾”,做到不留下一個死角、不漏查任何一點與案件有關的蛛絲馬跡。
在走訪公共事業管理處的幹部群眾時,有人反映說:該單位知青站的維修工人唐建軍原是正科級紀檢員,因與有夫之婦亂搞兩性關係,被原單位於3月27日開除黨籍、降職、解除了幹部關係。其受到組織處理後,表示不滿,語出尖刻,具有報復犯罪的思想基礎。
唐建軍的體貌特徵也與現場的畫像比較接近,他具有作案的重大嫌疑。
專案組立即兩次對唐進行傳喚,在正面交鋒中,唐極力巧言搪塞。因無確鑿證據,案件無實質性突破。
經專案組再次分析認為:唐建軍對受處分存有怨氣、體質健壯、有作案時間和條件,疑點比較集中,對他不能放棄。
於是又進行了第三次正面交鋒。
在其繼續頑抗的情況下,偵查人員突然提出要檢查他的鞋襪,唐聽了以後臉上立即顯示了一絲驚慌。雖轉瞬即逝,但沒能瞞過偵查人員雪亮的眼睛,立即上前脫鞋檢查。結果發現他的鞋幫夾縫中有一米粒大的紅色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