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通向絕路的信條,1994年臨汾市西杜村“12·21”兇殺案
調查工作急轉直下。徐海雲沒有作案時間,否定了。而段青雲則於10月30日和12月19日、20日均未上班,這正好是兩起案件的發案時間。
段的乾媽在西杜村,與趙曉燕家是近鄰;其姐姐又與韓建平的姐姐是妯娌。段對趙曉燕和韓建平的情況都比較熟悉,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於是決定,偵查工作分頭進行:以訪問的形式正面接觸段青雲,察言觀色。段青雲神態自若,沒有發現破綻。
當以談家常的方式,向段的父母瞭解案件的有關情況時,在他家中發現了沾有血跡的棉帽子,偵查人員用巧妙的辦法提取帶回。
經過技術鑑定,段青雲作案無疑。董副處長下達了命令:“立即突審,搜查取證。”
段青雲被傳喚到偵察員臨時辦公室,坐在長凳子上,眨巴著狡黠的眼睛說:“我知道的情況都講了,還找我幹啥?”
“因為你沒講實話。”刑警隊長單刀直入。
“我沒有什麼可講的了。”段青雲顯出了一副不耐煩的樣子。
“這是留給你的一個機會,講不講由你。”
“反正我沒有犯法。”
突審艱難地進行著。此刻,搜查工作也在抓緊進行。偵查員從段青雲的床頭髮現了一本已經磨損了的有關偵查破案的書,從衣櫃裡搜出10多隻鐘錶。當偵查員把這些鐘錶放在趙曉燕的面前時,她一把抓起一個小巧玲瓏的馬蹄表,聲音顫抖著說:“就是這個,就是這個!”
趙曉燕的妹妹指著馬蹄表背面的一個小亮點連聲說:“這表是我家的!”
很快,雙鈴馬蹄表和那本有關偵破的書,同時擺在了段青雲的面前。刑警隊長一言不發,目光咄咄逼人。
“這,這……”段青雲臉色陡然變得鐵青,汗珠從前額一顆顆滾了下來,他處心積慮構築起來的精神防線終於崩潰了:“我交代,我交代。”
段青雲年僅22歲。在人生的道路上,22歲是多麼珍貴的金色年華!然而,翻開段青雲的人生檔案卻不難看出,他所走的是一條充滿了邪惡和血漬的絕路。“強者為王”是段青雲一直恪守的信條。當他還是系戴紅領巾的時候,就對那些亡命之徒、武鬥干將頂禮膜拜。近年來充斥電影、錄像中的大俠、惡棍,又使他佩服得五體投地。他時時想著要像自己的名字那樣,青雲直上,在眾人面前稱霸稱王。
他在部隊服役期間,因受到一次批評,竟用鐵鍬剷掉了班長的鼻子;復員後到石料場當臨時工,感到低人等,三天兩頭曠工。經常泡在武打的奇俠小說和電影、錄像中,貪婪地吸吮著荒誕不經的毒汁。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得到了本有關偵查破案的書,從反面接受著犯罪的薰陶,潛心研究反偵查的伎倆,罪惡的念頭萌發著,膨脹著……
10月30日,段青雲終於邁向犯罪的深淵,把犯罪的手伸向了趙海燕。而後又把淫邪的目光盯在了韓建平的身上。
12月19日夜裡,持刀潛入韓家查看地形,趁機作案,未能得逞。20日深夜破窗入室,持刀行奸,遭韓斥罵,惱羞成怒,殺人後侵犯了死者。
作案後採取種種手段,偽造現場,企圖轉移偵查視線。他曾經很為得意,以為自己的那些拙劣作法可以矇蔽偵查人員的眼睛。豈料“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1995年4月,段青雲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