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一間豬圈與五條人命,1999年祥雲縣“1·25”特大凶殺案
通過幾個小時的緊張工作,臨近天黑時,公安民警就將犯罪嫌疑人丁正能拘留。
在公安民警帶著丁正能即將離村的那一刻,丁正能之妻羅紅花不顧圍觀的人群,衝上前死死抱住丁正能,雙雙抱頭痛哭。
臨別,丁正能告訴羅紅花:“我走了以後,你要為我爭口氣,苦上兩年把我們結婚時欠下的四千多元債還清,然後再去改嫁,不要讓人家說我們的閒話。”
丁正能雖然被拘留了,但悲劇尚未結束……
丁正能被民警帶走了,3條人命的善後事宜由幹海村公所的幹部和案發後趕來的鄉政府領導、鄉民政助理員研究處理。
在料理死人後事的同時,村社幹部們並未忘記做好活人的工作。丁正能連殺3人,罪不可赦,且殺人時,其妻羅紅花親眼目睹,無疑會給她心理上造成極大的恐懼,使她又悲又怕。新婚還不滿4個月,就落得個孤苦伶仃的下場,以後的日子還怎麼過?為防止她一時想不開,自尋絕路,他們早已對此作了周密安排,讓其二嫂即丁正有的妻子謝春花隨時陪伴著她,一面開導勸慰她,一面防她自殺,只等到次日由村社派專人將她送回彌渡孃家,以後的事再作計議。
然而,村社幹部們的良苦用心並未收到預期效果,最終還是防不勝防,悲劇再度發生。
當晚,羅紅花在其二嫂謝春花和眾人的勸說下,表面上心情已有所好轉,人們都為此鬆了一口氣,思想上也就有所麻痺。當天晚上12時許,羅紅花說要休息了,就獨自進臥室去。之後大家都沒有介意。
直到1月26日,也就是次日早上8時,謝春花見羅紅花還沒有起來,於是就去叫門,哪知叫門也不沒人答應,謝春花才覺得事情不妙,於是喊來村裡人破門進去查看,可惜為時已晚,羅紅花早已口吐白沫,變成殭屍。
後來,據法醫檢驗,羅紅花系服用毒鼠靈自殺死亡。
1999年4月,丁正能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丁正能為建蓋一間豬圈而殺死兄嫂、侄子3人,他自當受到法律嚴懲。其妻羅紅花驚恐、氣極,精神完全崩潰,也服毒自盡。如此一家五口命歸西。究其原因,初為兄弟間互欠忍讓,遇事缺乏退一步“想”的度量。及至惱怒之極,人性泯滅,舉刀戮刺,不計後果。
以“不懂法”一言以蔽之,未免太草率,“殺人償命”的道理,大凡人等皆知。加強修養,完善人格,提高文化,遏制野蠻,實在不可稍有鬆懈,務必使人懂得“忍得一時之氣,免得百日之憂”的道理。更何況是血濃於水的親人,相煎何太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