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屠刀對準乾親家,1994年內江市三中“10·9”特大凶殺案
姚認為孫達妻子陰筱勤漂亮、能幹,心地善良,多才多藝。陰的一言一笑,無不激起他愛的漣漪。想起自己的老婆,沒有工作,和陰相比,簡直相差太遠了。他的心態失衡了,甚至產生了長期佔有陰的慾望。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姚和陰之間的曖昧關係被孫達發現了。
孫達對姚軼說:“有些事情做不得,做了要遭報應。”姚軼不以為然,仍多次揹著孫和陰暗渡陳倉。
孫達十分氣憤,曾幾次警告姚軼,甚至發生爭吵。陰筱勤在丈夫的告誡下認識到自己的過錯,決定和姚軼斬斷情絲。姚軼多次找到陰談重新組合家庭的事,均遭到陰嚴詞拒絕,並表示以後不再往來。姚軼心中一下冰涼,妒火在心中燃燒,每當看到孫達夫婦親親熱熱在一起時,他心中便很不是滋味。
一個夕陽西下的傍晚,姚軼把陰筱勤約到樓頂上。陰筱勤身穿粉紅色連衣裙,背對著姚軼,等待著姚軼的提問。姚軼感覺陰筱勤婀娜多姿,楚楚動人。
姚軼說:“筱勤,嫁給我吧,我會讓你幸福的。”
陰筱勤堅決地回絕道:“我們都有家庭,我又深愛我的丈夫,有我心愛的兒子,你走吧,以後別再來煩我了。”
姚軼惱羞成怒,甩下一句“我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休想得到它”,憤憤地走了。
1994年5月的一天,姚軼再一次遭到拒絕後,決定報復。之後,姚軼便加緊實施他的報復計劃。表面上,他表現得非常平靜和理智,答應孫達夫婦保證改邪歸正,不再和陰來往,而在暗中,姚軼卻積極準備,並於案發前10日在市中區河壩街買了一把木柄尖刀。
1994年10月8日傍晚,姚軼攜帶尖刀約孫達出去耍,因孫達在家有事而作罷;他只好來到孫家門前,將尖刀藏於一垃圾桶內,然後敲門進屋。善良的孫達熱情招呼姚軼就坐、喝茶、看電視,並挽留姚寄住他家。當晚,陰筱勤和兒子孫姚嵐住一室,孫達侄女和同練氣功的朋友女兒張作修住一室,孫達和姚軼睡客廳沙發。
姚軼躺下後輾轉反側,怎麼也不能入睡。想到這麼多年來自己所受的“白眼”、“屈辱”,恨不得一刀宰了身旁的“情敵”,但一想到和孫達幾年的交情,想到年邁的父母,妻子和孩子,他又猶豫了。此時他心亂如麻,理不出一絲頭緒。可腦海裡一閃現幾年來所受的遭遇和失落,他對生活又失去了信心。思來想去,虛榮、報復心理佔了上風。
凌晨2時許,他咬了咬牙,悄悄爬起來……於是,一起震驚內江的特大血案發生了。
1999年5月10日,內江市第三中學操場上人頭攢動,人們從四面八方趕來,參加內江市公安局東興區分局在這裡召開的執行逮捕大會。上午9時正,姚軼、王祥芬、馮明鏡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押入會場。東興區刑警大隊隊長王平宣佈對姚軼等7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的決定後,人們不禁想起5年前那起一家4口被殺的慘案。
1999年11月,姚軼被執行死刑。
姚軼是有婦之夫,卻去勾引一個有夫之婦,並想長期佔有他人之妻,可見姚道德淪喪到何等地步!其可恥、可憎的面目為有良知者所唾棄。當孫妻悔恨自己的不軌而與之斷絕關係時,姚便頓起殺人之邪念,其卑鄙、歹毒的靈魂,令人髮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