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換親”導致的大血案,1995年息烽縣“10·12”碎屍案
90年代貴陽市貴陽市息烽縣有個寨子叫香樹坪。由於交通閉塞文化落後,貧窮像大山一樣壓在人們頭上,寨裡的姑娘紛紛嫁到富裕的山外,山外的姑娘卻不願意嫁到寨裡。久而久之,寨裡的女人越來越少,光棍卻越來越多。光棍漢的婚姻大事成為一個社會問題,寨裡刑事案件逐年上升,可這裡發生的刑事案件有個特點:很少有搶劫偷盜殺人越貨,卻大都跟女人有關。有強姦婦女的,有搶婚傷了人命的,有為通姦而謀殺丈夫或妻子的……
1995年10月12日,這天天氣晴朗,頭天夜裡下了一場暴雨,空氣十分清新。河水猛漲,渾濁的山洪翻著泡沫似脫韁野馬奔騰咆哮衝向遠方。學生娃揹著書包,興高采烈地向坐落在寨子北邊的學校走去。突然,一個十一二歲的男生大聲尖叫起來:“看!那是什麼?”
同學們順著男生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見河邊的刺蓬上掛著一截灰白色的樹根狀的東西,他們走近一看,那是人的一條大腿!
當天下午,息烽縣公安局公安民警趕到村裡,到現場給那條人腿拍了照,然後派人下河打撈。這時山洪已經消退,河裡水位下降不少。幾個民兵穿著褲衩在水裡摸來摸去,在上游和下游各搜尋了三千多米,沒有發現別的屍骸。周圍的田壩裡也被仔細搜了一遍,仍然一無所獲。
法醫將那條唯一的人腿帶到村部辦公室裡進行了一番認真細緻的分析研究,初步結論:這是一起殘忍的殺人毀屍案。
經過摸底調查,被害人初步確定為一個名叫沙正平的人。沙正平,男,32歲,身高1.70米左右。他原來家住20裡外的營盤寨,5年前以“換親”的形式入贅梨樹坪張老憨家為婿,改名叫張正平。
偵破組來到張家,這戶人家十分貧寒,只有幾樣簡單的生活用品。張老憨六十多歲,為人憨厚朴實,老伴三年前去世,眼下和女兒住在一起。女兒叫張翠芝,就是張正平的妻子。張翠芝三十來歲,過早憔悴,額頭上已有細密的皺紋,其實她的容貌還是很不錯的。她懷裡一個5歲左右的男孩,是張正平的兒子。
見到偵破組的民警,張氏父女略微有些吃驚。民警詢問張正平的情況,父女二人一口咬定張正平於半年前出外做木活去了,除此之外,父女兩人守口如瓶,一個字也不願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