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50章 瞻仰岳母遺容現蹊蹺,1998年十堰市“5·6”特大凶殺案偵

 正當審訊工作緩慢而艱難地進行時,技術隊的痕檢人員也在緊張地將沈氏兄弟的指紋與現場指紋做認真比對。因現場指紋條件較差,檢驗難度很大。經過通宵達旦的比對檢驗,終於有了結論:現場軍功章盒上的那枚殘缺的指紋系沈書應右手拇指所留。

 這一消息很快鼓舞了專案組,審訊人員胸有成竹地再次對二沈展開了強大的攻勢。在鐵的證據面前,沈書應只得供認他利用親戚關係騙王思秀給他開了門,入室殺人搶劫現金5000多元的犯罪事實。

 沈書應交代:他於1998年來到十堰,曾多次到過王思秀家。並在她家住過一段時間,後租住夾皮溝。王思秀曾幫他介紹工作,在郵電局做臨時工。幹了三個月以後,他嫌工資低便辭職了。由於無固定收入,又追求奢侈生活,便不擇手段地撈錢。於是就把手伸向了曾經愛他、幫他的恩人——大姨媽王思秀的身上。

 作此案前,沈書應曾多次盜竊均未得手。當他與同在十堰打工的弟弟商量打算搶劫時,兩人一拍即合。開始沈書學計劃合夥去偷,沈書應則說偷竊太難,容易被人捉住,不如去搶,可到哪兒去搶,去搶誰?沈書應稍加思索就想到了軍分區大院裡的那些老人們。目標確定以後,兩人便多次到軍分區大院去踩點、觀察。

 首選對象是王家對門的田寶芳。田家兒子是一家公司的老闆,收入豐厚。兩人分別準備了一根長約60公分的塑料繩,兩端均打成活結,以備勒頸之用。4月25日下午3時,兩人攜帶作案工具來到軍分區大院,正當他們敲門準備入室作案時,發現田寶芳家又多了一位保姆,沈書應覺得保姆年齡還太小,突然生出的理智促使他又退了回去。他的弟弟沈書學說他心太軟,辦不了大事,狠狠對他進行了一番“開導”。

 4月30日上午9時,兩人再次攜作案工具來到田寶芳家,正遇老太太的兒子在家,又一次作案未遂。

 邪惡念頭和私慾的膨脹刺激了沈書應鋌而走險的決心和膽量。兩次作案未遂後他竟把加害的對象指向了曾經給予他幫助和關愛的姨母王思秀身上,沈書學曾考慮到是親戚有過猶豫,所以他沒有和哥哥一起去打劫自己的姨媽,但答應在家等候消息。

 5月6日,晴空萬里,陽光普照,大街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軍分區大院裡的老人們怡然自得,自由自在。下午2點左右,沈書應獨自帶著繩套來到軍分區大院4號家屬樓3樓王思秀家門前,見四周沒人,便敲開了王思秀家的房門。沈書應進屋後,鄭思秀便到陽臺上做家務。忽然,她聽到身後異樣的呼吸聲,便本能地扭頭看了一眼,只見沈書應兩眼充滿了兇光,惡狠狠地撲了過來,伸出雙手兇殘地掐住了王思秀的脖頸,直至她不再反抗,他才鬆開了手。

 沈書應定了定神後,從王思秀的身上搜出了鑰匙,很熟悉地打開了櫃門,找到了藏在裡面的5000多元錢。臨逃現場時,他惟恐王思秀不死,又用事先準備好的繩索套在了王的脖子上猛勒,直到確認王思秀已經死亡才肯罷休。並將外露的繩索藏在王的衣領內,鎖好了房門後匆匆離開大院。沈書應徑直走到附近的電訊局用剛剛搶來的贓款買了一部手機和Bp機,又到五堰商場買了一件衣服,然後若無其事地回到沈書學的住處,對他敘述了作案經過,給了他200元錢便走了。

 沈書應自知犯下了滔天大罪,回到三堰不敢在原地留宿,當晚便購置新床、新灶,住進了楊家溝一姓李的工人家中。

 在鐵窗內,沈氏兄弟自知罪孽深重,表現了懺悔和痛苦。但法律是無情的,1999年12月30日,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沈書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沈書學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15年。兩名罪犯都為他們的罪惡行徑付出了應付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