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58章 僅僅為了十元賭債!1993年鶴慶縣“11·11”特大凶殺案

1993年11月,進入立冬後,位於金沙江畔的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鶴慶縣黃坪鄉(2000年12月,黃坪鄉改黃坪鎮)已漸感寒意。

 11月11日下午20時32分,黃坪鄉老街村。從19時10分離家去老屋子賣化肥的唐加福,疲憊不堪地回到家。準備同妻子羅克順及兩個孩子看看電視,然後睡覺休息,因第二天還要趕集做生意。見屋子裡黑洞洞的,沒有一絲光亮和聲息,他納悶道:“噫,我從家裡去賣化肥時,這三娘母還在堂屋裡看《新聞聯播》,怎麼就……”

 思慮間,唐已順手推開了虛掩著的堂屋門,去拉電燈開關,不料,自己帶殘疾的右腳被什麼東西一絆,跌倒在地,雙手摸到一灘粘糊糊的東西,隨即聞到一股血腥味,一種莫名的恐懼感直衝腦門。唐連滾帶爬衝出堂屋門,對著左右鄰居大喊:“我家人被殺了,救命啊,救命!”

 當天晚上20時48分,老街村唐加福家發生命案的消息,驚動了鶴慶縣公安局黃坪派出所,頃刻間,值班備勤的10名民警、5名聯防隊員迅速集中到辦公室,所長楊煥偉一聲令下,全體民警僅用9分鐘即趕到案發現場。

 21時30分,鶴慶縣公安局接到黃坪派出所的報告,即將案情通報給縣委、政府及大理州公安處,縣委指示:“縣公安局必須及時組織力令,迅速破案。”當時由局長段學林任組長,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張學禮任副組長,抽調全局精兵強將組成的黃坪“11·11”專案組快速趕往現場,進行勘查取證。

 經現場調查辨認:3具血肉模糊的屍體,系唐加福妻子羅克順,兩歲的兒子唐志良,半歲女兒唐志瓊。3人均被兇手用利器連殺數刀身亡。死者面容安詳,衣服整齊,被害時似乎無搏鬥跡象。

 法醫鑑定,死者被害時間為19時20分到20時10分之間,也就是說,被害人是在唐加福去老屋子和回家途中的50分鐘內被兇手殺害的。

 堂屋內,一臺19寸“飛躍牌”彩電和一臺組合式音響完好無損,但木箱、衣櫃、床鋪均被兇手翻得七零八亂,偵查員還在被翻動過的櫃子上發現四枚血指印,地上還有一截“春城牌”嘴菸蒂,經技術鑑定:菸蒂和血指印均不是死者留下的。

 “11·11”專案組斷定:種種跡象表明,殺人兇手可能是唐加福的熟人,這是一起蓄謀已久的搶劫殺人案。

 專案組帶著案情,及時發動群眾,走家串戶,調查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一個個嫌疑對象被排除,最後把嫌疑焦點集中到該村村民唐中發的身上。

 經專案組的偵查員仔細調查,唐中發在案發當晚竟然悄然離去,至今未歸;但是,從調查結果看,群眾證實,唐中發案發當天下午在幫鄰居幹活,案發時間唐中發去鄰居家吃晚飯。

 經傳訊相關人員,唐中發和其親屬交代當晚出走,是唐中發鄰居讓唐中發到家裡幫忙,當晚,確實不知村裡發生了命案。由此認定,唐中發不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