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她被拋在汾河灘上,1987年太原“2·27”勝利橋下女屍案
指揮部當即決定:立即傳喚王洪利。
夜靜悄悄的,居民們都已進入甜蜜的夢鄉。“篤、篤、篤”,公安人員敲響了王洪利的房門。
“誰呀?”正在睡夢中的王洪利翻了個身問道。
我們是派出所的,來查戶口。”公安人員平靜地回答著。
房門被打開了,幾個公安人員一齊擁了進去。
“王洪利,你現在跟我們到派出所走一趟!”王一聽叫他到派出所去,手哆哆嗦嗦,半天連褲子都穿不上。在他疊被子時,發現被子上有一大片血跡。
王洪利有殺人的重大嫌疑。
為了儘快查清此案,刑偵副局長親自進行突審。只見他像一座鐵塔,威嚴地坐在那裡,一雙犀利的目光像一把鋒利的箭,好似要把對方刺穿。
“王洪利!我們是公安局的。凌晨3點鐘,我們把你叫到這裡來,不是沒有原因的。太原二百多萬人口,偏偏敲響了你家的房門,原因你是很清楚的!我們是依法辦案的,是掌握了你充分證據才叫你來的。你心裡應該明白!”刑偵副局長對著王洪利厲聲說道。
罪犯王洪利臉色一下子變得慘白,渾身像篩糠似的打著哆嗉,並結巴著說:“讓我抽支菸行嗎?”
“可以!”
罪犯王洪利半響才摸出他平時抖威風抽的香港產的良友高級香菸,手顫抖著老半天也點不著一支菸,平時那十足的驕橫勁頭,此時已無影無蹤了。
“你要老實交代,你24日到今天的所作所為?”楊局長那洪鐘似的聲音一下子震懾了罪犯。
王洪利頭上開始冒出了豆大的冷汗,活像一隻洩了氣的皮球,一下子癱軟在椅子上,並連聲說:“我交代!我交代!”
王洪利在鐵的證據和公安人員的威嚴面前不得不交代了他2月25日強姦殺人拋屍的全部犯罪事實:
2月25日晚9時多,王洪利開車回家,行至半路,有一女青年要搭車,要求把她送回家。王洪利當即便起了惡念,便將女青年騙至家中,進行了侵犯,女方吵鬧著要告他,王洪利便拿出一百元給她。而後又將女青年哄騙到車上。當車開到趙莊附近時,女青年掙脫跑下了車,王隨後追了下去,將女方活活掐死後又把屍體扔到橋下,企圖讓河水沖走。
至此,案情已經大白。
經北城分局查訪,死者叫安金花,時年23歲,因高考落榜、思想苦惱,獨自外出徘徊,結果慘遭王洪利殺害。
這起強姦殺人,拋屍的特大案件,經過19個小時的戰鬥,就一舉破獲了!
1987年7月22日,罪犯王洪利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