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兩個滅絕人性的司機!1995年河口縣“5·28”拋屍殺人案
位於雲南省南部的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縣,山巒起伏,流水潺潺。紅河在這裡與清如明鏡的南溪河匯合出境。90年代,隨著昆明至河口高等級公路的開通和旅遊資源的開發,邊境貿易蓬勃發展,中外賓客紛至沓來。各型車輛迅速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1995年5月28日10時50分,河口瑤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接到南溪邊防派出所電話報告:今早,一輛淡藍色長貨廂東風牌貨車在南溪油庫處肇事,當事人將傷者抬上車送往醫院。後經到南溪、河口兩地各家醫院查找均未見傷者,請交警大隊速派員處理。
接報後7分鐘,交警大隊張隊長帶領民警迅速出動,17分鐘就趕到20公里外南溪河畔的肇事現場。由於報案不及時,下雨又導致現場被破壞,痕跡消失,加大了偵破工作的難度。僅靠車型、顏色、未蓋篷布等情況,在交通四通八達、車水馬龍的南溪要偵破此案,猶如大海撈針。在這種情況下,交警們深入細緻地調查現場,同時,將此案及其造成的惡劣影響向全社會曝光,充分發動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線索。在南溪,就有10多位群眾自發地詢問過往車輛駕駛員,為交警提供硯(山)河(口)線為重點追擊方向。在河口,當時在現場參加搶救的部分人員主動反映肇事者的相貌特徵,為破案提供重要依據。
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當追擊肇事車的民警從硯河線返回南溪時,當地群眾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剛從文山經古林箐到南溪的旅客反映,在馬關縣境內古林箐新田灣處見一女傷者渾身是血。大隊民警聽到這一線索,立即調轉車頭,向新田灣方向急駛。
在八(馬關縣八寨)南(河口縣大南溪)公路29公里加950米一轉彎處公路右側灌木叢中的乾溝裡發現一具男屍。
經瞭解,女傷者已被300米外新田灣公路管理站的袁師傅和4公里外古林箐派出所的民警送到古林箐衛生院搶救。交警大隊民警又直奔古林箐衛生院看望女傷者楊春瓊(33歲,河口南溪農場二隊割膠工),並進行必要的瞭解。
根據初步掌握的案情,這是河口地區一起罕見的重大交通肇事殺人案,手段極其殘忍,影響極壞。大隊民警馬不停蹄地從古林箐及時返回河口縣城。當天晚上,向公安局領導彙報並召開案情分析會。全隊民警各抒己見,最後統一思想,郭副局長帶一個組到馬關縣進行偵查;張大隊長帶一個組繼續在南溪至河口公路沿線深入調查。
河口縣委、政府的領導對此案的偵破十分重視。苗書記、李縣長認真聽取案情彙報,參加研究和制定具體方案,鼓勵民警下定決心堅決破案,並從各方面給予強有力的支持。黨的關懷,人民的信賴,極大地鼓舞了民警的鬥志。參戰民警表示,決不辜負黨和人民的重託,再苦再累也要堅決破獲河口地區第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殺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