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85章 “引蛇出洞”擒惡魔,1998年蘭州市“8·9”特大凶殺案

 專案組立刻派一個5人小組赴烏魯木齊緝拿作案人,該小組由省廳大案科長張家寧、省廳偵查員張軍、蘭州市公安局偵查員胡江勝、城關分局刑一隊副隊長孟好宏、偵查員李巍5人組成;指定由孟好宏以被害人之弟馬世傑的名義出面與嫌疑人聯繫。

 8月12日上午,嫌疑人再次打來電話,馬世傑以被害人的名義與對方約定:錢已借好,其弟馬世傑將於8月14日抵達烏魯木齊,屆時再聯繫。

 8月12日中午12點30分,張家寧等5名偵查員離開蘭州,抵達西安後未出機場,一直等到晚上乘坐7點50分的飛機飛往新疆。一行人於當晚11點20分抵達烏魯木齊,新疆公安廳刑偵處已經派車在機場等候了。

 當晚,張家寧等人即向新疆方面通報了案情和準備實施的計劃。次日上午,甘肅、新疆兩地警方經過縝密研究,制定了行動方案:將與嫌疑人見面的地點定在新疆飯店的302房間,由孟好宏以馬世傑的名義與對方見面。甘肅刑警胡江勝埋伏於302房間的衛生間內;甘肅偵查員李巍和新疆的3名偵查員埋伏於305房間,準備接應。考慮到嫌疑人可能會臨時改變主意,要把見面地點改在飯店大堂裡,又安排張家寧、張軍和新疆的2名偵查員控制大堂。另外,新疆公安廳大案科科長靳鵬率3名偵查員控制飯店外面的馬路。新疆公安廳刑事偵查處胡杰處長負責對這幾路人馬的統一協調、指揮。

 一切安排妥當,只等疑犯鑽套入網了。8月14日上午10點30分,孟好宏在新疆飯店302房間用飯店的電話撥打了被嫌犯所掌握的馬世華的手機:“喂,我是馬世華的弟弟馬世傑……”

 對方顯然也在等候這個電話,忙不迭打斷道:“你在哪裡?”

 “我已經到烏魯木齊了,住在新疆飯店302房間。你這就過來吧,咱們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對方略一停頓,吐出了一個“好”字,然後就關機了。

 11點30分,一輛紅色出租汽車駛至新疆飯店門口。從車上下來一個少數民族模樣的年輕男子,一邊打手機,一邊東張西望。在飯店門外馬路上監控的新疆偵查員馬上鎖定了這個目標。但是,他們並不能肯定這個男子就是嫌犯,因為走路打手機和東張西望這兩點並不能證實此人就是他們要抓的那位。

 那傢伙站在飯店門口打完電話,可能感覺到什麼地方似乎不對頭,突然攔下了一輛出租汽車,上車就走。偵查員幾乎沒有考慮,隨即也攔了一輛出租車尾隨而行。前面那輛出租汽車行駛了30來米,突然停了下來。那傢伙下了車,站在馬路邊向四周和飯店那裡觀察。偵查員的車也停了下來,見對方這副情狀,判斷十有八九就是嫌犯了。他們生怕被對方察覺了什麼而一逃了之,於是假裝穿過馬路,就在靠近對方時,突然發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他擒住。當場搜查,從他身上搜得手機一個,馬世華的工作證、身份證、通訊錄等。此人正是嫌犯!

 審訊隨即進行,嫌犯供述如下——

 他叫庫吾瓦·阿尼西,哈薩克族人,家住伊寧縣天山鄉,小學文化程度,不識漢字,1976年出生。1999年3月,庫吾瓦離開家鄉,外出打工,三四個月裡走了卡爾支、烏魯木齊、克拉瑪依、奎屯幾地,有活就幹,沒活就轉。1999年7月10日,庫吾瓦轉到了烏魯木齊,在街上閒逛時結識了一個漢族青年。對方自稱名叫李明,兩人在一起待了一天。

 1999年7月27日,庫吾瓦作了他有生以來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自主離開新疆的旅行。他買了一張火車票,上了507次列車,直奔蘭州。他赴蘭州的目的倒不是為了作案,而是聽幾個從甘肅過來的回族人說蘭州找工作容易,工錢也高些,於是就決定去蘭州碰碰運氣。

 誰知,情況並非如回族人所說的那樣,庫吾瓦到蘭州後,轉了個把星期,竟然沒找到一份哪怕工錢極低的活兒。幸虧他身上還有一些以前打工時掙下的錢,吃飯是可以的,晚上就睡在火車站廣場上。

 庫吾瓦感到意外的是在蘭州他竟然與有過一面之交的李明不期而遇,對方也在火車站廣場上轉悠。兩人一見如故,就待在一起了。由於李明的提議,兩人就住進了火車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館。住到第三天,李明開口向庫吾瓦借250元錢。庫吾瓦拒絕了,因為不知李明的底細,生怕這錢借出去變成“肉包子打狗”,要不回來。

 李明借錢遭到拒絕,倒也沒生氣,說:“你錢也不多了。找不上活,怎麼辦?要不乾脆咱們去搶!”

 庫吾瓦先有些吃驚,但李明又勸了一回,一顆心就騷動起來了,問道:“怎麼搶?”

 李明說:“搶人還不會?在晚上人少的地方、黑的地方待著,看見有人過來,凡是提著包包的,就搶。那裡面準放著錢的。”

 庫吾瓦點頭:“那就幹一回吧!”

 當天晚上,庫吾瓦和李明就在馬路上轉悠著尋找目標,結果就在東方紅廣場那裡發生了搶劫並殺害馬世華的特大案件,作案者就是庫吾瓦。

 審訊結束後,張家寧即通過電話把抓獲庫吾瓦的情況向甘肅省公安廳領導作了彙報。

 8月16日,庫吾瓦被押解蘭州。這起特大搶劫命案,僅用一週時間就告偵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