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126章 一對野鴛鴦的情與仇!1992年欒川縣“9·25”特大謀殺案

 那夜根法沒有讓她走,也就在那夜,李英徹底被趙征服了。二人以後一塊開礦合夥做起了生意。隨後,李英開著嘎斯車和趙根法合夥做成了幾筆大生意。但趙根法是個有了女人就有了一切的人,對於合夥開礦他從來不問收益如何,一有空隙,趙根法就鑽進了這個俊俏迷人的離婚女人的家。

 後來,趙根法因玩弄婦女被群眾選掉。再後來,李英當選了村支書,經常奔走在外,認識人更多了,照趙根法的說法,李英又認識了這主任、那局長,把他漸漸遺忘了。

 但是,二人反目成仇卻是一件很平常的偶然事件。

 赤土店盛產品位極高的鉛鋅礦,當村裡挖礦開採的中期,每一個礦口都要給採礦者帶來豐厚的經濟效益,趙根法不當村支書後,又與李英疏遠了許多,合夥開礦已成泡影,為了發家致富,他也瞄準了開礦發財。他選中了一個礦口,就來找李英,按照他的想法與李英關係非同一般,且又合夥做過生意,掙錢不掙錢二人心中知道,相信他到李英那裡就會馬到成功。

 然而,他想錯了,李英沒有答應他的要求。以李英說法,怕他不能交足採礦的租金,而拒絕了他的請求。三番五次的奔走,但李英仍不吐口。為這,把趙根法激怒了,他想到二人做生意曾讓她賺了大頭,如今我說包個礦你卻不讓,不是純心耍我辦我難看是什麼?於是惱羞成怒的趙根法一氣之下把李英告上了法庭。

 然而,不知什麼原因,李英對趙根法的告狀竟毫無反應。而且,趙根法竭盡全力幾乎傾家蕩產的告狀對她竟絲毫不損,趙根法情急無奈之中,就想到了報復……

 專案組緊鑼密鼓的排查訪問,曾先後排查出八九個嫌疑人,都因證據不足被排除了,最後無論從時間上、物證上都集中到了趙根法身上。

 專案組經調查得知,趙家共有四把斧子,經對斧子的辨認,最終確定其中一把斧子與現場所留物竹杆根部上的格楞完全一致,斧刃上有個大豁子,至此,趙根法浮出了水面。

 後經一個多月的調查訪問,排查終於有了結果。

 專案組通過正面接觸趙根法,趙根法拒不交待作案,且對爆炸物品也矢口否認。為了突破趙根法,專案組通過特殊手段弄清了趙根法的作案事實後,在以後經過長達一天一夜的突審,趙根法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終於被迫交代了爆炸殺人經過:

 原來,趙根法曾與李英合夥開礦,後二人多次發生關係。再後來,礦源掙住了大錢,趙根法因眷戀李英的美貌和肉體,也並不在乎掙錢多少,凡是礦上外事,他都推由李英出面去解決。開礦生意紅火以後,李英掙了大頭,趙根法沒有掙到錢,二人也就因此反目成仇。後李英因嫌丈夫太大,與其離婚後,就與各級領導打得火熱,當上了村支書。

 在當村支書期間,二人已脫離了關係。為此,趙本身為掙錢就窩了一肚子氣,今見情人又投入了別人懷抱,就更是火上澆油,氣上加氣。又加之後來,趙想自己採礦辦廠,但李英以怕趙根法不付承包費為由,不願將礦口包給趙根法,而承包給了別人。二怕趙根法掙到錢後,去混別的女人,所以,李英不管趙根法怎樣去求她、告她,她都不吐口。

 趙根法一氣之下和被拿掉村會計的小舅子李麥買了許多法律書籍,進行研讀。在一百多次地奔走上告無望之後,因經濟有限,告狀並沒有堅持多久,就想到了害死李英的想法。

 此後,二人經常密謀,就在一個冬夜,他和小舅子酒後策劃商定行動方案,並於第二天踩點後,約小舅子把炸藥包好放在李英家不遠處的竹園,由他去取。並要求要把藥包捆緊,這樣威力更大。那天夜裡,他帶著斧子來到約定放炸藥的地方,又砍了一根竹杆,(因李英住在二樓,夠不著)把炸藥包捆在上面,換上預先準備好的布鞋,來到現場,炸藥點響後,他把布鞋扔到了竹園荒草叢中,拿著斧子,回到了家,他關上門,剛躺到被窩裡,炸藥包就響了……

 趙根法,李麥和趙妻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趙根法在走進監獄大門時說了一句話,可以作為此案的結束語:“想著炸死李英公安局不會破案,沒想到,欒川的公安局刑警恁能,早知有這一天,我真不炸她了。”

 是的,每個罪犯做案前要都想起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句古訓,該有多少家庭不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