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小店店主被活活憋死,1991年前郭縣“1·18”搶劫殺人案
1991年1月18日,夜幕降臨,喧鬧一天的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哈拉毛都鄉漸漸平靜下來。點點的街燈像顆顆璀璨的星星閃著或明或暗的光亮。西北風夾著雪花不停地颳著,路上見不到一個人影。
9點多鐘,鎮上的王富小賣店已經關門,王富夫妻倆整理著櫃檯內的商品,兩個孩子興致勃勃地看著電視。就在這時,幾個歹徒戴著特大號口罩隱蔽在小賣店窗戶底下。其中一人上前敲門,聲稱要買花生米。王富剛打開房門,幾條黑影瘋了一般衝進店內。瞬間,王富被打得鼻口出血,隨後一家4口人被分別捆綁起來。
“兄弟有話好說,有話好說。”王富哀求著。
“好說個屁!快把錢拿出來!”歹徒兇狠地喊道。
“我們是個小店,一天也賣不了幾個錢,你們放過我們這一家老小吧。”王富懇求道。
“少囉嗦!錢放在什麼地方?”歹徒從腰間拔出菜刀拽住王富的頭髮割下一大把,“老實點,不然讓你腦袋搬家。”
另一個說:“把他的嘴堵上翻!”
歹徒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破布把王富一家人的嘴堵上。其中一個人怕王富的嘴堵不嚴實又使勁往裡捅了幾下。歹徒在屋內大肆翻找,把小賣店洗劫一空,然後把房門從外面鎖上逃之夭夭。
半個小時後,王富窒息死亡。王富的愛人掙脫了繩索跑到派出所報案。
“殺人啦!”消息很快傳遍小鎮的每一戶人家。人們從四面八方趕到出事現場,看到那慘不忍睹的場面個個憤慨驚駭。
前郭縣局刑警隊接到報案後火速趕到現場……
刑警隊的偵查員們在哈拉毛都鄉工作了一個多月,在離現場1公里處找到歹徒逃跑時丟棄的菜刀、繩索和一件工作服,工作服上寫有“長春某某廠”字樣。根據現場勘查、調查走訪情況得出結論:這是一起流竄作案,犯罪分子可能逃往長春。
此案被定為“1.18”搶劫殺人案。
1992年4月20日上午,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分局孟家橋派出所所長趙志剛在所內熱情接待來訪群眾,他在和管內居民小張談話時,小張反映說:他有一個朋友叫紀文星,最近一段時間整天喝酒,喝醉了就打老婆。有一次無意中他說“我沒有幾天喝頭了,喝一點得一點,說不定哪一天腦袋就搬家了。”他還說去年他在前郭縣王府鎮(即哈拉毛都)幹了一件大事兒……
說者無意聽者留心,趙所長意識到這是條重要線索,很可能這個紀文星在外地做過什麼大案。於是他馬上拿起電話與前郭縣局刑警隊取得聯繫,答覆是:1991年1月18日,哈拉毛都發生過一起搶劫殺人案件。
踏破鐵鞋無覓處。紀文星是前郭“1.18”案件重大嫌疑人,必須儘快緝拿。所領導立即進行周密的研究,一個緝拿紀犯的方案很快形成了。
當晚11點半鐘,天下著毛毛細雨,路上行人很少,十幾名幹警分乘兩輛吉普車在夜幕的掩護下出發了。在距離目標一百多米處下車,迅速包圍了紀文星的住宅。副所長孫聲遐剛要敲門,卻見到門上一把大鎖,歪歪扭扭地寫著幾個不太成形的字:“再見了朋友。”
難道走漏了風聲?案犯已聞訊跑了?
“把車輛隱蔽好,全體人員分5個小組把住所有路口!”孫副所長果斷地指揮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