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罪惡累累!1998年長春“10·2”樂山村加油站搶劫殺人案
1998年12月13日清晨,隆冬時節的吉林長春市寒意正濃。早7時許,街道上行人和車輛漸漸增多,車流中一輛大連的藍色桑塔納出租車駛進東煤宿舍區,停在一棟樓下。
“兄弟,你稍等一會兒,我們上樓給你取錢,他在車上陪你。”話音未落,坐在車後排的3名男子打開車門下了車,並與坐在副駕駛位置的男子對視一下,4人眼中露出一絲不易察覺的兇意。
開了半夜車,略帶倦意的司機點點頭。他做夢也想不到3位“乘客”並非去取錢,他已經大難臨頭了。
這3位“乘客”自以為勝券在握,可是他們萬沒想到自己走進了一張無形的法網中。
過了幾分鐘,樓門打開,出來兩名中年男子,車上人見不是取錢的人,也沒在意,出來的兩名男子悠閒地走了過來,走到車門時,兩人迅速打開副駕駛位置的車門,將毫無防備的“乘客”拽下車並且按住,“關忠海,別動!我們是朝陽分局刑警大隊的!”
該男子聽後,如雷轟頂癱軟在地,心裡一切都明白了,嘴裡強擠出兩個字:“完了。”
1998年10月3日凌晨6時許,朝陽分局刑警大隊接到報案:樂山鎮樂山村加油站發生搶劫殺人案。
聞訊後,朝陽分局副局長龐威,刑警大隊王書生大隊長率領偵、技人員立即趕到現場。
經勘查現場和走訪,初步瞭解到:10月2日晚10時,3名歹徒打車到加油站,持械闖入屋內,用刀將從業人員張俊峰殺死,一女職員刺傷,搶走現金3000元后逃走。
此案震驚了寧靜的樂山村,圖財害命?情殺?村民議論紛紛,謠言四起。
朝陽分局對此案非常重視,龐威副局長、王書生大隊長立即組織警力,由刑警大隊責任三中隊組成專案組負責偵破工作。根據女受害人提供的歹徒的體貌特徵,專案組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工作。一個多月過去了,線索一一被排除,偵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12月4日,“10·2”搶劫殺人案已過去兩個月了,正當專案組民警們一籌莫展之際,一條重要線索重燃了大家的希望。偵查員曹金獲得一條線索:樂山村加油站一案可能是劉曉凱等人所為,不過只知劉曉凱可能在開運街附近居住,其他情況不詳。
曹金立即將情況向中隊長朱明宇做了彙報,朱隊長派白曉光探長和曹金一起以劉曉凱為工作重點,進一步展開工作。
白曉光和曹金來到開運街派出所,查遍戶口,並沒有發現劉曉凱的名字,難道情況有假?他們沒有放棄,幾經周折,12月6日終於查出劉曉凱戶口在桂林路派出所管內,但此人不在此居住,去向不明,調查工作又一次卡殼。但是二人沒有灰心,著手從劉的親屬人手,經抽絲剝繭,12月7日查到劉曉凱家,得知劉曉凱已兩個多月沒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