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170章 惡魔才18歲,1996年長春市“2·14”入室搶劫強姦殺人案

 查找“持機人”的工作是在極其緊張而秘密中進行的。幾經周折,在有關部門及人員的配合下,偵查員們終於在8月23日上午查明“持機人”名叫耿寶軍,男,18歲,住綠園區城西鄉2委17組。

 經瞭解,該人屬無業遊民,有家不回,居無定所,經常混跡於舞廳和錄像廳。

 經進一步瞭解,該人無論從著裝及人型條件上看都與“2.14”系列案件中的元兇相似。

 狐狸終於露出了尾巴。23日晚8時,蓋大義副局長率刑警三中隊探長李曉軍、偵查員王振祥、盧永福、城西派出所民警張巖等人潛伏在耿家附近,將剛剛給同學慶祝完生日,酒氣熏天返回家中的耿寶軍抓獲。

 突審連夜進行。

 經過長達10多個小時的較量,在大量的人證物證面前,耿寶軍難以自圓其說,眼見大勢已去,這個作惡多端的惡魔終於低下那顆罪惡的頭,開始交代自己的罪行。

 2月14日中午時分,耿寶軍外出尋機作案。在離家不遠的城西范家店的一個衚衕裡,他以要水喝為名騙開了被害人陳某某的家門闖入室內,先是對陳實施了強姦,後又翻走3200元現金。為殺人滅口,耿寶軍將陳踢昏後,竄入廚房抄起一把菜刀,朝陳的頸部連砍兩刀,致陳當場死亡,然後乘出租車逃離現場。

 此後,耿寶軍一直躲藏在外,白天泡舞廳,晚上看錄像,時而尋機潛回城西,肆意作惡。善良的人們沒有想到,這個攪得四鄰不安,為害一方,罪惡累累的惡魔,竟然是一個剛滿18歲的青年。

 面對“2.14”、“3.08”、“3.13”、“7.30”這一連串令人切齒的惡性案件,人們不禁要問:這到底是為什麼?

 答案或許只有耿寶軍自己知道。

 當辦案人員問及他的作案動機時,他說:“我就是不想好,從打踏入社會的那天起,我就做好了死的思想準備。”

 這樣的話從一個剛滿18歲的青年口中說出來,不能不讓人感到震驚和深思。

 這個只有小學五年級文化的耿寶軍,自從輟學之後,便混跡於社會,錄像廳、遊戲廳和舞廳成了他的天堂和樂園,整日與一些小哥們小姐們廝混在一起,畸形的環境造就了其怪戾暴虐的性格。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種玩世不恭、仇視社會的扭曲心理,最後走上一條自我毀滅之路。

 案子破了,兇犯已伏法。然而幹警們的心中卻沒有絲毫的輕鬆之感,有的只是一份無奈的沉重。不久,耿寶軍被押赴刑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