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204章 一怒成死囚,2004年聞喜縣郭家莊鎮“7·13”殺人拋屍案

 30分鐘後,大隊人馬趕到了第一現場,技術部門勘查現場,張少華、馬海龍等四人組成突審組,現場突審張小子,向其展開了強大攻勢。

 張小子開始拒不承認,百般狡辯,大呼冤枉,聲稱我們兩人關係那麼好,我怎麼會做這種事?但當一件件物證,特別是那把帶血的鐵榔頭擺放在他的面前時,張小子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如實交代了他殺害殷穩官、拋屍荒野的作案經過。

 殷穩官自去年僱傭張小子後,兩人開始合作得很愉快,殷穩官向張借款5萬餘元用於週轉,張小子也痛快地借給了他。2004年三四月份,張小子就要結婚了,遂要殷快點還賬,但殷總是藉口說外面的欠款未要回,等要回了就還。

 7月初,殷穩官又來到曲沃,幾天來一直外出要賬。7月12日,殷穩官去翼城要賬,根據平時的送貨情況,張小子斷定殷穩官這幾天要回了五六萬元貨款,所以就在晚上一起吃飯時又提起了要其還錢的事,沒想到殷穩官還是說沒要回貨款。張心中大為不滿,但當時也沒說什麼。飯後就回到店中休息,殷穩官睡在套間內,張小子睡在外間。

 晚上10點多,張小子的朋友打來電話,要其幫忙辦個事,張小子就起床出去幫朋友辦事。回來後已經11點多了,張小子躺在床上,想到殷穩官這麼長時間了欠款不還,還騙他說賬要不回,越想越氣,就起床走到了套間裡,看到殷穩官熟睡的樣子,更是怒火難抑,頓生惡念,遂抄起放在貨架下的鐵榔頭照著殷穩官的頭部猛擊數下,殷穩官頓時鮮血四濺,當場死亡。

 作案後,張小子用床單將屍體、殷穩官的衣服等東西包裹起來,放到停放在店門口殷的麵包車內,開車沿大運二級路向聞喜方面行駛,到一村口時就拐了進去,一直向南出村後在野地裡將屍體及衣物拋下,驅車返回,途中經過東鎮高速路口時,將殷穩官的手機和床單等物扔掉。

 返回曲沃時已經凌晨4時許,他就著手清理現場,並聯系車輛搬運東西,準備外逃。不曾想公安民警神兵天降,一舉將其抓獲。

 至此,僅僅7個多小時,這起撲朔迷離的惡性殺人拋屍案就全案告破了。

 2004年12月,張小子被法院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