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209章 舉報信牽出驚天案,2003年夏縣水頭“1·3”離奇失蹤案
說完,李淑青眼淚汪汪……
姚永定聽了母親的訴苦,心裡也不是個滋味。
正說著,姚永安也過來了。姚永安這兩天也為永生打傷妻子劉小紅的事犯愁。聽了母親的話後,他一時沒有言語。見兩個兒子沒有吭聲,李淑青頓了一下,最後,下了很大的勇氣,對兩個兒子說:“要不,咱們把他收拾了(殺死)。”
這正合兩個兒子的心思,他們互相對視了一眼,先後站起來附和說:“行,就這麼辦,他也太張狂了。”
停了一會兒,姚永定對姚永安說:“我晚上就住咱媽這兒,你一會兒就過來。”
隨後,姚永安走進屋子,跨出院子,消失在夜幕中。
晚上12時許,姚永安、姚永定一前一後朝院裡永生住的牛棚走去,走在半路上,姚永安順手在地上拾起一根長約3米的拴牛繩拿在手中。牛棚內,姚永生袒胸露背,正在酣睡。姚永安二話沒說,拉滅燈猛地撲上去,跪壓在永生的胸上,將繩子套在同胞哥哥的脖頸上使勁勒,永定則死死地抱住哥哥的腿,兩三分鐘後,姚永生便沒了聲息。
確定姚永生死亡後,二人以最快的速度將屍體抬上小平車,像倒垃圾一樣傾倒在距家50米遠的一口枯井中,用鐵鍬埋上土,用青石和磚牢固地封住井口,才拉著小平車往回走。
第二天,兄弟二人向母親說明了情況,母親還責怪他們把屍體埋得太近了。當時,他們還訂立了攻守同盟:“以後有人問,就說永生跑了,都不要承認(將姚永生殺死)。”
兄弟二人本以為這樣可以做到天衣無縫,豈料法網恢恢,作惡者必定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2003年5月,法院不公開審理此案。最終姚永安、姚永定和其母親李淑青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