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211章 血腥的“溫柔美鄉”!2003年芮城縣“9·18”殺人焚屍案
9月21日上午9時,經過摸排,獲悉宋永澤藏匿在梁村的獄友張薛冰家中。立刻,一支由刑警大隊、城鎮派出所、110指揮中心、曹莊派出所民警組成的抓捕小組秘密潛入梁村,一舉將犯罪嫌疑人宋永澤抓獲。
看到站在面前威嚴的公安民警,想起不久前的惡行,宋永澤陰鷙而狡黠的眼睛反覆眨巴了幾下,在稍作抵抗後,便一五一十地交待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9月17日晚9時左右,宋永澤因多喝了幾盅酒,所以早早就睡了。後聽到有人敲門,一開門看見是姚敏,姚敏聲稱找她的兩個朋友呂、薛。宋永澤趁著多喝了點酒,對姚敏說:“你以前與那麼多人都好過,跟我也好一下。”姚敏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與宋永澤發生了關係。
事後,二人躺在被窩裡閒聊,姚敏提出讓宋永澤給她100元錢,宋永澤不同意,二人便發生爭吵,繼而又廝打起來。宋永澤因怕吵鬧聲過大而驚動四鄰,便心起邪念,一不做二不休,乾脆用被子將姚敏的頭捂住,一手捂嘴,另一手掐其脖子,待姚敏不動彈才鬆了手。
看到姚已經死了,宋永澤的心裡也有點後怕:家裡放著一具屍體,被人發現怎麼辦?萬一呂波、薛峰來了向我要人怎麼辦?
不行,得轉移屍體。此時,夜色漸濃,整個村莊沉沉地酣睡著,偶有幾聲狗吠聲從遠處傳來,使得秋夜顯得愈加出奇的靜謐。趁著夜色,宋永澤把姚敏的屍體抱出家門,搭在姚敏來時騎的大陽90型摩托車後座上,用紅繩捆住,後將車騎至縣城棉花加工廠正南的一條小路上,然後將摩托車推倒壓在屍體上,拔掉油管點燃焚屍。
事後,宋永澤匆匆回家,把姚遺留在家中的衣服燒燬並扔進自家院內的枯井中。
2004年,宋永澤被判處死刑,不久後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