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212章 身負六條人命的惡魔,2003年聞喜縣“5·28”殺人拋屍案
年僅 25歲的逯海俊,自幼頑劣,小學二年級就輟學在家,在社會上鬼混,偷雞摸狗,不服家人管教。1995年,因為涉嫌搶劫,被鐵路警方抓獲,判處4年有期徒刑。
1997年10月逯海俊刑滿釋放時,兄長因車禍死亡,家中一貧如洗,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父母為了拴住逯海俊那顆騷動的心,東拼西湊,舉債3萬元,為其娶了媳婦,但因為媳婦是個半啞的殘疾人,與家人之間不好溝通,產生了隔閡,1999年初,在生下孩子十五天時回了孃家,一去不返。
這件事給了逯海俊以重擊,媳婦跑了,借的債要還,本非良善之輩的逯海俊開始鋌而走險,1999年連續作案4起,殺害4條人命,但由於當時的技術條件有限,加之逯海俊又是單獨作案,使得他數次被列為可疑對象,又數次逃脫了法律制裁。
2000年初,父母又舉債2萬元為其再婚,婚後的逯海俊確實老實了一段時間,隨父親幹些粗活,掙些小錢,也夠養家湖口。
2002年,他被診斷為肝炎,為治病,他又欠下了親戚朋友數千元債務。
2003年5月份,夏收開始了,親戚朋友前來索要欠款割麥,他自己家割麥也需要錢,於是他“舊病”復發,決定再做一次。於是,他想到了以前曾給自己介紹過工作的張喜,張喜是某廠的帶班長,20號左右又是發工資的日子,家裡肯定有錢,況且張喜經常上夜班不在家。於是,他就趁夜色竄到了相鄰的馮村張喜家,做下了驚天大案。
他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不曾想僅僅14天,這個身負五宗命案、六條人命的殺人惡魔在警方的高科技“照妖鏡”下現了原形。
2003年12月,逯海俊被押赴刑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