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218章 “瀟灑”後的絕境!1996年陽泉市“12·20”搶劫殺人案

1996年鼠年歲末,寒風瑟瑟。

 12月19日晚,山西省陽泉市第二食品廠職工郭鴻年駕駛晉紅色夏利車營運中人車失蹤。

 擔負著全市機動車被盜搶大案偵破任務的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二中隊接到報案。職業的敏感使他們感到,郭鴻年凶多吉少。

 12月20日上午,正當隊長張敬印安排偵察員分頭開展調查時,11時,報警電話驟響,河北新樂市交警四大隊報稱:“在京、石高速公路新樂段253公里處有一輛紅色夏利車發生車禍,車上兩名男性青年,撞車後不知去向。我隊在處理事故現場時,發現車內有大量血跡,一把匕著及帶血衣服。”

 核對發動機號、大架號,正是失蹤的郭鴻年的車。

 張敬印隊長迅速帶領偵察員風馳電掣般地趕往事故現場。勘察、調查、訪問……一系列偵破工作緊張有序地展開。

 現場目擊者證實,肇事後逃走的兩人一高一矮,年齡20歲左右,車由西向東開來。在偵破戰線上屢立戰功的隊長張敬印綜合現場情況,準確地斷定,此案為一起特大劫車殺人案,逃走的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查清案犯上路口、找到被害者無疑是突破全案的關鍵。沿著案犯逃循的路線返回查,一個關口一個關口,不厭其煩地問,仔細深入地查,河北新樂——正定——獲鹿——井陘——陽泉娘子關……滴水未進,粒米未沾的偵查員從中午一直查到夜幕沉沉的深夜,直至郊區坡頭入口處,幹警所有的奔波勞頓一掃而光,該車正是由此處入口。

 由此斷定,罪犯劫車殺人後,由坡頭上高速路向東逃匿。被害者屍體應被拋於陽泉市境內。

 12月21日,一份查找被害者的協查通報發往平定巨城至郊區坡頭沿線的各個派出所、基層單位、鄉鎮、村莊……

 很快,12月23日,被害者屍體被找到。拋屍現場位於陽泉市平定縣巨城鎮西嶺村通巨城村的村級公路南側路旁坡上,屍體頭東腳西,俯臥於雜草石塊中。

 法醫檢驗證實,郭鴻年被他人用刀刺傷多處致死。

 儘快抓獲兩名肇事逃跑者,成為當務之急。偌大山城,茫茫人海中,要找到犯罪嫌疑人,無異於大海撈針。但偵查員們堅定決心,就是大海撈針,也要把案犯撈出來。

 像上滿了發條的時針,指揮中樞在日夜運轉著。按照指揮部的部署,市局刑警大隊“12.20”專案組分兩條線開展工作,一條以拋屍現場為中心,向外擴大範圍,深入發動群眾,提供作案嫌疑人;一條對市區派出所、公安處、科掌握的重點對象進行逐個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