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三網友為兇殘付代價,2004年臨猗縣“2·21”無名男屍案
當車越過楚侯路口兩公里處,突然車的後胎洩氣,司機急忙停車,下車更換備用輪胎。這時,三人已將兇器藏在衣袖中,站在了司機身後,對半蹲著的司機形成了包圍狀。當司機正要擰緊螺絲時,三劫匪掄錘猛地向司機頭上砸去……
隨後,三人匆匆將屍體抬進車內後座上,將地上的舊輪胎、千斤頂、扳手等工具扔進路邊的莊稼地裡,駕車沿209國道倉皇北竄。當車駛離縣城10多公里處時,三人將車拐上一條小路,行至東閆村南路口時,見路上沒有行人,便將屍體拋入路邊的樹壕,還順手將司機褲兜裡僅有的幾十元錢掏走。
三人駕車又返回運城後,再向長治方向一路逃奔。途經長治長子縣時,車被交警查擋,三人棄車逃回長治市區。沒料到,僅半個多月時間,他們又重新“回”到了作案地——臨猗。但這一次,迎接他們的不是誘人的網吧和熱情的網友,而是威嚴的警察和冰冷的手銬!
王鑫年僅17歲,崔亞東被抓的那天,也好是他18歲的生日,而李少華也只有20歲。三人看上去瘦小白淨,稚氣未脫,崔亞東戴著眼鏡,一臉十足的中學生模樣。然而,他們的心靈卻是那樣的骯髒和毒辣,他們作案時又是那樣的兇猛、狠毒和從容!
三人能廝混在一起,“網聊”發揮了重要作用。他們交往的朋友大多是網友。他們隨身攜帶的電話本上記滿了網友的名字、電話號碼,天南海北,男男女女。供述中出現最多的詞彙是“上網”、“玩”。而網友也確實能夠“幫忙”,除運城某校網友借給三人20元錢外,三人作案當晚駕車返回臨猗時,臨猗縣城的一名女網友還在縣城東轉盤處借給其100元錢。作案次日,遠在大同市的一名網友也給李少華的銀行卡上匯了100元錢!
崔亞東和王鑫初中畢業後均無所事事,二人家住襄垣縣,卻長期逗留在長治市區,一不讀書,二不做工,整天泡在網吧裡。其中李少華的身世更為複雜,他的母親為逃荒早年從安徽來到長治打工、16歲便生了李少華,李少華從出生至今未見過生父。母於二人相依為命。然而,當母親知道兒子李少華犯事後,給兒子和崔亞東1080元錢,讓他們外逃。當然,自己也因涉嫌包庇而被關入監牢。
真可謂可憐、可嘆、可悲!
2004年8月11日,王鑫、崔亞東、李少華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