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她比潘金蓮更狠!1972年石首縣新廠公社“9·7”兇殺案
《水滸》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潘金蓮為達到長期與西門慶通姦的目的,在王婆的授意下,用砒霜將丈夫武大郎毒死。而本文講述的是:罪犯程桂香先縱火,後毒死丈夫,這樣狠毒的心即使潘金蓮也難望其項背的。
1972年9月7日上午,湖北荊州地區行政公署石首縣(1986年5月27日,撤銷石首縣,設立石首市,屬荊州地區行政公署)公安局接到報案:新廠公社合民五隊村民易道祥在家中突然暴斃。
接到報警後,石首縣公安局副局長帶領刑偵人員立即趕赴現場,迅速組成“9·7”專案小組偵查破案。
經法醫鑑定,毒物化驗,結合現場勘查表明,死者易道祥系中毒死亡。
是自殺,還是他殺呢?專案組通過走訪,調查群眾,專案小組分析案情後一致認為,他殺的可能性很大。
那又是誰投的毒呢?
專案組對死者易道祥的有關情況走訪中得知,他平時與左鄰右舍無過節,沒有與誰結過怨仇,排除了“仇殺”的可能。
隨著時間的推移,罩著案子的面紗在層層揭開,種種疑點集中到了易道祥的妻子程桂香身上。
據群眾反映:程桂香與易道祥性格、感情都不和諧,經常吵架、慪氣,程桂香不守婦道,名聲不好。她還是上次易家火災的最大嫌疑人。
當天晚上,專案組決定提審程桂香。
起初,程桂香拒不承認毒死了丈夫。一會兒說是病死的,一會兒說是自殺的。但在專案組的強大攻勢下,經過一天一夜的突審,程桂香如實交代了先前縱火、現在又毒死丈夫的經過。
辦案人員從屋前草堆中找到了她投毒用的鏈黴素瓶子。
“我是一個罪人,人們都會說我歹毒,沒人性。”說完,她淚流滿面。
1969年10月的一天,是新廠公社合民五隊青年易道祥最難忘的日子,鄉親們吹吹打打幫忙迎娶了本隊18歲女青年程桂香。對於易道祥來說,家裡條件不好,生活過得清苦,能娶到長相不錯的程桂香做妻子,自然是喜得合不攏嘴。在喜慶熱鬧之中,大家都默默的祝福他們永結同心,白頭偕老。
然而,人們注意到,迎進門的新娘卻眉頭緊鎖,一言不發,是新娘那特有的羞澀,還是熱鬧氣氛讓她無所適從……
程桂香的全家是從外地遷來的,她小學沒有唸完,便輟學回家務農,因有文藝特長,她被選為大隊文藝宣傳隊隊員。16歲的她便有很廣的接交面,與不少男子相好,其中與能說會道、家境不錯,又在大隊任職的萬某更是來往密切,關係曖昧。
俗話說:一家養女百家求。一時間,到程家說媒的人多起來,程桂香的父母經過認真考慮,再三權衡,最終拿定了主意。
一天,他們將女兒叫到跟前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桂香,你今年18歲了,我們已替你作主找了對象,他就是本隊的易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