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240章 罪行令人髮指,1994年成都市“12·31”系列入室殺人案

 在警官槍口的威逼下,吳春梅只得照辦,讓那小“警官”把自己的雙手銬住,嘴巴堵住,推入臥室。然後兩個“警官”翻箱倒櫃,把新房翻了一遍,只從死者鄧武權身上掏出100多元錢。

 他們不甘心,將毛巾從吳春梅口中扯出來,厲聲問道:“錢放在哪裡?趕快交出來!”

 嚇得面無血色的吳春梅流著眼淚,哆哆嗦嗦如實相告:“家裡的錢買房、裝修、購物、結婚、請客、過年,早就花光了,還欠別人一屁股債,不知哪年哪月才能還清。家裡的東西,你們如果看得上眼,就全抱走,包括彩電、錄像機、冰箱,還有那床頭上的首飾,反正我是無所謂了……”

 話還未說完,兩個“警官”便又奔向首飾盒。首飾倒是不少,可沒一個是真金的,小眼睛便嘲笑吳春梅:“太不值錢了,一個新娘子才換幾個‘y’貨!”、“你就這麼賤,幾件假首飾就把你給搞到手啦。”

 時間到了午夜,兩個“警官”決定不回家了,在這裡借宿一夜,還假惺惺地徵得吳春梅“同意”。然後,小眼睛睡臥室裡,以便繼續“審訊”吳春梅,讓她“將藏匿的錢財交出來”;小“警官”則在客廳的沙發上睡下來。沙發旁邊便是躺在血泊中的鄧武權的殭屍。

 次日清晨,小眼睛先起身,叫醒小“警官”。

 “你說,這個女人該咋麼處理?”小“警官”問。

 “當然不能留下禍根。不過,現在沒有鞭炮聲掩護,絕對不能開槍,只能採用其他辦法。”小眼睛邊說邊用雙手比劃了個“掐”的動作。

 緊接著,二人走進臥室。“我們告辭了。因為怕你叫喊,只有委屈你一下,讓我們再堵住你的嘴,把你捆起來。”小眼睛對吳春梅說。

 豈料剛塞緊捆牢,小眼睛便用雙手死死掐住吳春梅的脖子。小“警官”見吳春梅雙腿亂蹬,掙扎得厲害,便抱住吳春梅的腿。用盡全身之力把吳春梅死死壓住。吳春梅昏了過去,還不罷休,又用毛褲緊勒咽喉,再按進盛滿涼水的浴缸裡,直到水中不冒氣泡才住手。

 清除“禍根”後,兩個“警官”撿起子彈殼,擦去了指紋、腳跡,攜帶著100多元錢、皮夾克、卡拉ok機、密碼箱等,於次日上午8時8分,堂而皇之離開作案現場。

 幾天之後,公安機關接到了遇害者親友、熟人的緊急報案,公安機關進行現場勘查,然後在全市以及全省緝捕罪犯。

 轉眼之間到了第二年的元宵佳節。1995年2月14日傍晚時分,周強和周彤吃過湯元后,向選好的目標開始行動。

 19時許,二“警官”踏上了東郊小區中橫路14幢4單元的樓梯。

 半個月前的除夕之夜,周強和周彤就曾到這裡“踩點”,摸清這家的主人是海南嘉陵實業有限公司貿易部副經理李學愚,他經商十年,家財萬貫,富得流油。

 他二人同上次一樣,仍然身著警服,腰別槍支等兇器,在鞭炮聲掩護下,摁響了防盜門外的門鈴。

 隨著裡面木門的拉開,女主人喻文昭打開房門,透過防盜門向門外看了一下,見是兩名“警官”,便說:“請問,你們是……”

 “我們是警察,前來執行公務。”小眼睛邊說邊摸出上次用過的那兩張女人照片遞過來:“這是兩名女販毒犯。有人舉報說你們涉嫌與此案有關,特前來了解情況。”

 看過照片後,女主人搖頭回答:“我們不認識她,從來不同毒販子來往……”

 小眼睛打斷了女主人的話,嚴厲地命令說:“你把門打開,我們進門再說!”狠狠瞪了女主人一眼。

 男主人李學愚放下酒杯走出飯廳。將防盜門外的兩名“警官”從頭到腳看了一下,警惕地問:“二位是哪個局的?出來辦案有證明嗎?”

 兩名“警官”互相交換了一下眼神,便裝模作樣地在身上摸了摸,什麼也沒掏出來。

 “我們是金牛區公安局的,出門疏忽,忘帶證明了。”小眼睛解釋說。

 李學愚冷笑一聲說:“那就對不起了,二位!不過,我還要提醒你們:我們這裡是成華區而不是金牛區,出外辦案一定要出示有關證明、證件。如果你們真有案子要辦,一是讓派出所的警察陪你們來,二是白天再來。”

 兩名“警官”看李家不給開門,便丟下一句威脅的話:“等著瞧,我們改天再來……不弄個明明白白不罷休!”然後離去。

 半個月後,周強與周彤改穿皮夾克便裝,又來到李家。他們每上一層樓便燃放兩枚鞭炮,用來探看樓內住戶有什麼反應。儘管鞭炮聲很響,但整個樓裡竟無一家住戶開門察看樓道內的動靜。兩名“警官”的膽子壯了,來到李學愚的住宅前,拉開未關嚴實的防盜鐵門,叩響房門。

 主人沒在家,剛到李家做保姆不久的李學琴打開了房門。

 “你們找哪個?”小保姆見是兩個陌生的年輕人,便手握門扶手,警覺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