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殺人”合同,1995年開封縣汪王村“8·18”離奇兇殺案
王青海難以自圓其說,勝負終於初見分曉。
“這事要是擱到我頭上,我可真是冤枉。”由臭硬、狡辯到推諉,王青海頭冒虛汗,此時的他也許真恨不得割掉那多嘴的舌頭。
“我們是公安機關,不會冤枉好人,也決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王青海“抗”不住了,終於開口:“我說實話,小安肯定不是俺兄弟殺的。”
“那是誰?”
“要是,一準是王中才!”
“有啥憑據?”
“俺哥曾跟他商量過,具體咋商量的,我也不清楚。”
一個不曾被重視的名字擺在了顯眼的位置上。諸幹警一鼓作氣,將王中才、王傻海等一併擒獲。
王傻海很快招供。
王中才堅不吐口。
王中才,汪王村有名的屠夫,一向心狠手辣,陰險狡詐,平日裡嗜錢如命。用農村的話說他是“心裡擱事”。此次被審,他或裝聾作啞,或“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不人正題。但,幹警們橫心以對,並非僅憑王傻海的口供,更重要的是握有一“真憑實據”。“真憑實據”其實是“一場遊戲”。
經調查,平日殺豬為生的王中才家藏三把剔骨刀,但在拘留王中才時,幹警們在其家中僅搜出兩把,而另一把哪兒去了?作為“殺手鐧”,幹警們並未直逼王中才,而是旁敲側擊,詢問王妻。
王妻堅決斷言:“家中就只有這兩把刀。”
反覆詢問,堅不改口。
事後證明,此把“不翼而飛”的剔骨刀同此案毫無干係。王妻“遮遮掩掩”的目的何在?
請聽案情大白后王妻的“後悔藥”:“刀不見了,我想人肯定是中才殺的,所以我想保他。”誰知弄巧成拙。
言歸正傳。王中志下令:“加大火力!”終於,汗流如淌的王中才招架不住猛烈的“火力”,內心那彷彿堅厚而實際上虛如薄紙的防線終於被突破了,他開口了……神秘揭開,真相大白,留給人們的是驚奇和困惑。
話說當年,王傻海被莫名其妙地痛毆一頓後,又氣又恨地返回家中,聽罷一番痛訴,王家四兄弟恨得咬牙切齒:此仇不報,枉為男人!
報仇,如何報?這麼多年的積怨,要“新賬老賬”一起算,既打,就打殘他!讓他這輩子也橫不起!
一日傍晚,幾盅烈酒壯膽,王傻海醉醺醺地來到“拜把兄弟”同村屠戶王中才家。
“大哥,借我一把殺豬刀!”
“幹啥?殺豬?”
“我要宰人!”
王中才打了個激靈,穩穩神,瞪大眼睛:“喝多了吧?”
“我要捅死小安!”王傻海加重語氣地說。
聽得“把兄弟”一番訴說,素日精明的王中才“沉著若定”,一番形勢分析:“傻海呀,殺人不是鬧著玩,打死,你得抵命;打殘了呢,更不值,得掏好幾千塊錢。”
言及此,狡詐、陰險的王中才故意頓了頓,作出一副俠義心腸的模樣:“要我說啊,不如想個辦法,做得人不知鬼不覺。”
“啥法?”經此一說,王傻海有些洩氣。
“咱朋友一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叫人欺負了,我這個當哥的不能不管,這樣吧,我找個人,替你報仇,你也就用不著自己動手了,不過……”說到這兒,王中才留一個“懸念”。
“不過啥?條件,任你說!”滿腔“仇恨怒火”的王傻海有些心急。
“就是錢的事,天塌地陷的事,總不能承個情、道聲謝就完事吧。”
於是,兩人經過一再討價還價,終於商定:請人當“殺手”,挖掉小安一雙眼睛,王傻海付3000元;殺死,則掏5000元!
一個“殺人”合同就這麼訂立。
在這些被狹隘佔據了整個心靈的人的心中,良知早已蕩然無存了。
數日後,未見動靜,王傻海再次來到王中才家:“這活兒咋做呀,啥時候做?”
王中才不慌不忙,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年內不能幹,你想啊,你們兩家剛打過架,小安一出事,公安局當然先注意你,我想啊,等到明年秋季或冬季再下手。”
“得拖多長時間!”王傻海沉不住氣。
“我給你分析分析,”王中才謀略在胸:“明年下手的便利條件是:一、小安放鬆警惕了;二、群眾也把打架的事早忘了;三、我動手的時候,你們兄弟幾人都外出,或故意找人去看電視。到時候公安局一算時間,你們都不在場,沒作案時間,就沒法懷疑你們了。”
“妙,妙!”王傻海頓時“茅塞頓開”,佩服得五體投地,
春去秋來,花開花落。一晃,一年過去了。1995年8月16日汪王村要調整土地,消息傳來,王中才大喜,作為農民,土地是大事,平日裡在鄭州打工的小安豈能不回家?這可是大好時機。王中才感到時機已成熟,遂與王傻海密謀,商定:此時不幹,更待何時?
案發前8天,王傻海依計赴鄭州打工。而王中才卻未另僱“殺手”,這花花綠綠的票子,豈可讓別人“盈利”。錢在這個心狠手辣的屠夫眼中,比啥都“實在”,人命算個啥東西!小安果真自鄭州返家了,王中才不禁為自己的“神計”暗自得意。這樁“生意”,自己是賺定了!
8月17日一大早,王中才洗漱完畢,飯都沒吃,就對妻子說:“我到開封城裡轉轉,給咱妞買幾件衣裳。”說罷,便匆匆騎車而去。
上午11點40分,他在人民會場看了一場電影《私人保鏢》,然後在繁華鬧市區馬道街買了一把大號剔骨刀,又在南關百貨大樓買了一雙線手套。直到天黑,他才鬼鬼祟祟潛回村裡。
晚8時許,村裡基本上已靜下來,人們都在自己家中享受著天倫之樂。王中才將舊自行車放到村後莊稼地裡,帶上手套,掂上刀,從小安家廁所翻牆跳入院內,躲在一麥秸垛旁。當時,小安剛從外面看電視歸來。觀察良久,王中才感覺無從下手,便又翻牆竄出。
過了一會兒,村西北角麥秸垛起火,看到小安出門救火,王中才心中狂喜,他重新翻入院內,約摸等候20多分鐘,估計小安妻子已睡熟,便輕脫下鞋,穿著襪子,咬著刀,輕輕推開虛掩的門,潛伏到東間一堆堆麻袋中間。
一個多小時後,小安回家。令王中才心驚肉跳的是,小安吃過西瓜,到東間逮貓時,他大氣也不敢喘一下。小安哪裡料到大難已將臨頭,撒開貓之後,他轉身回了房,竟未發覺屋內藏有人。等到小安打起呼嚕,王中才站起身來,輕輕舒展一下蹲麻了的腿,躡手躡腳來到床前,割斷燈繩。辨清小安後,王中才一刀下去……
王中才跑到村外,穿上鞋,騎上車,又騎回開封城裡。在路過一石橋時,他揚手將刀和手套扔到河內。爾後,灌飽一碗胡辣湯,在人民會場門前臺階上矇頭大睡。
次日,才大搖大擺,若無其事地返回村裡。巧的是,王中才扔刀時,橋下恰有一捕魚人,聽得“撲通”一聲,以為是魚跳,撈上一看,卻是一把刀。
當公安幹警追回此刀時,捕魚人大叫:“晦氣!晦氣!”
1995年11月25日,王中才被判處死刑;王傻海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