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無聲 作品

第264章 為搶四百元連奪兩命,2004年新絳縣“5·26”麻袋雙屍案

 可是他們又怕被公安機關抓獲坐牢,於是,張東旗便出了一個“好主意”:“咱們搶了錢後殺人滅口,別人也就不會知道了。”

 不曾想他這個大膽的想法竟然得到了其餘四人的一致贊同。有了搶劫的念頭後,這五人便整日鬼混在張東旗的家中,總在思謀著一起幹點大事,多搶些鈔票,到時候也像有錢人一樣風光風光。

 2004年5月17日早8時許,當受害人王俊興蹬著三輪車到張東旗家收廢品時,張東旗問其他四人幹不幹,這四個人都同意了。於是,張東旗將王俊興騙進屋內,陳、間,史,吉四人用事先準備好的被子矇住王俊興的頭,張東旗拿起自家的石碾子,在王俊興的頭上砸了七下,致王俊興當場死亡。張東旗從王俊興的衣服內搜出300餘元後,五人共同將受害者的屍體蜷著裝進編織袋內,連同三輪車一起放進屋內。

 當天晚上9時許,五人合夥將屍體放進三輪車,由史某騎車,將三輪車連同屍體一起拋入村西的枯井內。

 5月18日10時許,受害者朱曉偉到狄莊收廢品,張東旗聽到叫喊聲後,出門將朱騙進家中,陳某用準備好的床單矇頭,其餘人用秋褲和長筒絲襪將朱勒死,張東旗從死者身上搜出100餘元錢。之後,他們又用同樣手段將屍體連同三輪車再次拋入同一枯井內。

 在對張東旗的審訊中,民警發現張東旗還有隱情沒有交代,經過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張東旗又交代出一起殺人埋屍案。

 據張東旗交代,2001年夏收期間的一天晚上,他在縣城一錄像廳認識了一名十六七歲的男孩,當晚便將該男孩帶回家中。晚上睡覺後,張東旗要同該男孩發生關係,男孩當即予以拒絕。張東旗怕男孩向外人提起此事自己丟人,便在第二天中午趁男孩午睡之機,用鐵管猛擊男孩頭部,又用繩子將其頸部勒住直到男孩斷氣。

 當天晚上,張東旗用塑料布裹頭,被罩裹身,將該男孩的屍體扔進自家院中的枯井內。兩天後,張東旗怕屍體腐爛變臭,用平車往枯井內填入了五六車灰渣。

 根據犯罪嫌疑人張東旗的交代,市局副局長孫彥學、刑偵支隊長高金泉,新絳縣公安局局長張立強等領導帶領刑技人員進行挖井尋屍。

 公安民警冒著隨時缺氧的危險,在枯井內連續工作9個小時,於晚上21時在張東旗家院中的枯井內挖出一具屍骨。

 至此,“5·26”麻袋雙屍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