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鴛鴦”美夢的破滅!1983年長春市“二苗”離奇被害案
1983年9月24日夜。
高樓櫛比的吉林省長春市南湖新村,家家戶戶亮著燈光,遠遠看去,如繁星點點,有秩序地綴在墨藍色的天幕上。一片靜謐。
在2號樓的二層樓上,有一戶人家,從窗外看,燈光沒有什麼特別,但窗戶裡邊的氣氛卻與寂靜的新村大不一樣。因為這所房子的主人,正在度著“新婚之夜”。
主人崔坤,也就是新郎。不過他已經是42歲的人了。新娘許丙珍,也有35歲了。從這一點看,誰也不會相信他們是新婚,事實正是這樣,他們的“結婚”,只不過是用合法手續把以往的滿足延續下來罷了。說是新婚之夜,可對他們來說,是既不新也不鮮了。儘管如此,他們仍然興高采烈地品味著這來之不易的果實,慶幸久已盼望的這一天的到來。
這位“新郎”是省裡某部門的幹部,人到中年了,可他旺盛的精力不亞於青年人的勢頭。為了達到今天的目的,他差不多像一個冒險家,撐著孤帆,在風浪中掙鬥了幾年。憑著他的膽量和決心,闖過了一個又一個“風險”。看他寬寬的額頭上,皺紋舒展了,眼睛裡閃著猶如獵人滿載而歸時的那種光芒,心滿意足使他有點暈頭轉向了。
不是嗎?兩年前,他就曾對當時還不是他妻子的許丙珍說:“你看看,我非把你弄到手不可!”
那時,許丙珍還是他內弟苗雨天的妻子。
兩年後,他竟奇蹟般地實現了自己的誓言。今天怎能不使他陶醉在佔有的喜悅之中呢!
新娘許丙珍是某百貨商店的收款員。個頭不高,容貌一般,唯獨不乏崔坤眼睛裡的那種魅力。今天對她來說也算如願以償了。她的心情,可以這樣來比喻:就像一個以行竊為生計的人,忽然拾到一個金元寶一樣,這筆外財使她再也不必為生計而偷偷摸摸了,不必再擔心因那種見不得人的勾當而受人指責了。從今天起,她可以大大方方地滿足自己的慾望了。可想而知,他的心情同樣是美滋滋的。
今天,他們第一次坦然地走進臥室。大喜過望,簡直使他們麻木了。
但是,在歡樂之餘,哪管有一分鐘的冷靜,一種擺脫不了的陰影,也會爬上他們的心頭,足可以使他們心驚肉跳,坐臥不寧。他們不會忘記,這幾個月來,在他們當中發生了什麼樣的可怕的事情。
崔坤不會忘記,四個月前躺在自己身旁的還是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妻子苗風芹,可如今她消失了……
許丙珍也不會忘記,不到兩個月前,與自己相伴而眠的還是對自己百依百順的丈夫苗雨天,可如今,也不見蹤影了……
這兩個人的消失,是不會從他們的記憶中抹掉的,又何況是他倆親手製造了這樣的消失。對這一對“新婚”夫婦來說,除了那片刻歡樂可以使他們忘掉一切外,佔據他們腦際的是不可名狀的恐懼,是無法彌補的虧空。當良心偶爾閃現的時候,道德的譴責,法律的威嚴,曾不止一次把他們逼到了心靈深處那骯髒的角落,使他們無地自容。
這就是這對“新婚”夫婦得到的夾雜著痛苦難言的“歡樂”。這種生活,像賭場上的賭徒一樣,把自己的未來,完全寄託在僥倖之中了。
說來也巧,“喜慶”的9月,對他倆真是個有緣的月份。5年前,也就是1979年,他倆把私通的邪念變成事實,也是從9月開始的。
當時,許丙珍與某廠中學教員苗雨天結婚已經5年,生了兩個孩子,夫妻感情還算很好。只不過家裡難題很多,比如,沒有房子住,只好住在崔坤家借的一間房裡,很窄,東西沒處放;又如,苗雨天上班太遠,多有不便……許丙珍,也算得上“關係暢通”的人,她盤算著怎樣解決這些難題。她看到在省裡工作的姐夫崔坤,辦事頗有神通,很是羨慕。自然,解決家裡的難題,就求到了姐夫跟前。
崔坤,原來是個汽車司機,1981年當上管理員。當時他已是四個孩子的爸爸,愛人苗風芹在南湖糧店工作,兩人結婚十七八年了,也算有點愛。至於說他辦事有能力,不過是靠他所在部門在人們心中的地位罷了。從許丙珍搬到一塊的時候起,他對許丙珍便產生了覬覦的念頭。如今,小舅媳婦求他辦事,正是一個博得她歡心的好機會。他不僅滿口答應了,而且非常熱心。從此,他時常用深情的目光挑逗她,試探著許丙珍的心。同時,他在生活上,如買些便宜貨,分個東東西西的,都照顧她們。這樣,許丙珍對姐夫越發傾心了,自然對姐夫的輕佻並不反感。
事情壞就壞在你有情我有意上。一來二去,許丙珍對崔坤的愛慕之情,崔坤對許丙珍的佔有之心,漸漸使他們勾搭在一起了。從此,崔坤常常在許丙珍隔日休息之時,利用他隨時可以找藉口外出的方便條件,大白天便開車回家與許廝混,後來當許搬家後,又常常把許接到自己家廝混。
隨著時間的推移,兩人接觸越來越頻繁。有段時間,兩人竟不避嫌地你戀我愛。這種喪失理智和道德的“愛”,像突然泛起的湖水,沖垮了兩對原配夫妻多年培植起的感情根基。兩對夫妻間都出現了裂痕。
一晃幾年過去了。苗風芹憑妻子特有的敏感,早就發覺丈夫有了歪心,而且是與弟媳私通,十分氣惱。
到了1982年,苗風芹決定要找機會教訓他們。
一天,崔坤向妻子說要出差,匆匆離開家。苗風芹留了心眼,稍候片刻,她就趕到弟弟家,正好把崔坤和許丙珍堵在屋裡。
事後,苗風芹把這件醜事告訴苗雨天。姐弟決定到崔坤單位去告發。但是,長於巧言的許丙珍卻用利害相關的道理,說服了大姑姐和自己的丈夫,並表示今後斷絕與崔坤的來往。苗風芹姐弟倆,也就遵循著“家醜不可外揚”的信條,忍下了這口氣,豈不知正因為這樣的忍讓,才釀成殺身之禍。
但凡有外遇的人,都不會輕易改邪歸正,往往是不到黃河不死心。
崔坤和許丙珍正是這樣,蕭牆之內穩住了陣腳,只是為今後更加放肆的來往鋪平道路。私通沒有停止,反而促成了他們產生了到一起生活的願望。
一天,他們又到一起廝混,許丙珍先傾吐了心事。
“咱倆到一起生活該有多好啊!”
無疑,這正合崔坤的心意。
“我也想過,咱倆到一起生活,再合適沒有了,外邊的事有我張羅,家務有你操持……”
可是,現在怎麼辦呢?他倆商量半天,感到唯有離婚才能達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