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鴛鴦”美夢的破滅!1983年長春市“二苗”離奇被害案
她悄悄對崔坤說:“藥量給他大一點,別讓他折膦了!”
而崔坤說:“這就不小了,加大醫院會發現的。”又說“他沒幾天活頭了,快完了。”
果然,如他所說,住院10天,7月31日,苗雨天這個健壯的漢子,竟在昏迷中含冤死去,當時只有35歲。
二苗之死,使醫院大夫有些詫異。為什麼姐倆死於同樣病症?病因又解釋不通。
按醫學的觀點看,屬於腦炎症狀又弄不清病因的,都統稱作“非特異性腦炎”。而二苗的症狀又與“非腦”不盡相同,有些特殊。
醫院為弄清病因,提出要作病理解剖。崔坤對此早有準備。他私下對許丙珍下了“死命令”:“說啥也不能讓他們解剖,一解剖就壞事了!”許丙珍當然心領神會。
於是,她到大夫那裡,臉上還帶著慍怒說:“人活著的時候,病沒給治好,死了,還拉個亂七八糟的幹啥!”
大夫見家屬態度這樣執拗,而且不滿,不得不放棄解剖的要求,又作了“非特異性腦炎”的死亡診斷。
不管目的是好是壞,能夠順利實現,總叫人痛快。崔坤和許丙珍兩人自以為“運氣”不錯,兩個月中,幾乎在眾目睽睽之下,結束了兩個人的生命而沒被發現,這真是難得的幸運。
障礙消除了,他倆的膽子越來越大,立即把原來的私通,變成了同居,苗雨天剛剛死去半個月,許丙珍就迫不及待地與崔坤如膠似漆地親熱起來。
54天后,崔坤不顧組織上的反對,弄到了結婚證書,他倆又變成合法夫妻。
然而,生活的發展,並非像他們企望的那樣事事從心;自以為是幸福的結合,也決不像他們想象中那樣美妙。他倆還不知道,5年來的勾勾搭搭,早在苗家姐弟的親屬、同志、朋友、鄰居中,留下了印象。大家都在背地裡憤憤不平。苗家親屬也覺得姐弟死得蹊蹺。於是,一封控告信很快轉到省、市政法部門。
此時,崔、許二人結婚幾個月,正在續著一個又一個“蜜月”。但是,他們遇到的一個個難題,使他們大為沮喪。生活的圖畫,不像原來他們描繪的那樣美麗動人了。只因為他們把片刻的歡樂當作生活的全部,現在要受到生活的懲罰了。他們結合以後,這個家共有八口人。崔坤有四個孩子,兩個年齡大一些的姑娘,已成人,有了工作,還有一個姑娘,一個小兒子,都是十幾歲的孩子。許丙珍兩個孩子,一個7歲,一個5歲,還不懂事。這樣六個孩子湊到一起,可想而知會是怎樣的熱鬧了。何況崔坤兩個大孩子根本就反對父親與舅媽的結合。這種關係是無法協調的。
“家庭生活”,這是一個內容最豐富最實際的概念。誰也不能拋開家吃飯,穿衣,養育子女……這些瑣事不管,而專為“愛情”生活。
崔坤這八口之家,不說別的,要維持正常的一日三餐,就需要一個好人來操辦。許丙珍原先在家裡家務活是依賴苗雨天的,如今走到崔坤家,她不會改變原來的懶情習性,因為她到這個家來,不是為給他們“做飯”的。崔坤的大孩子,都有操持家務的能力,但家庭出現了今天的局面,誰還甘心出力呢!那麼,由誰來幹呢?只有崔坤了。因為是他製造了這個新的家,他當然有責任讓全家人歡歡樂樂地過日子。但,崔坤原來恰恰是“飯來張口”的人,今天,他真是哭笑不得,竟挑起家務重擔。
事情到這種地步還不算完。崔、許二人過去在私下裡過的那種生活,當時還沒有與孩子們相處的問題,今天這個新問題叫他們大傷腦筋。六個孩子到一起,常常吵架,而崔、許二人在這個問題上卻分了心眼,自己顧自己的,這就使他們思想上有了芥蒂。
許丙珍到這個家來,像個寄宿的人,每月工資一個不交。兩個大姑娘一氣之下也不交了,只好用崔坤一個人的工資維持生活,但這遠遠不夠。原來,苗風芹被害後,崔坤曾把妻子的一筆錢,交給大女兒。現在,崔坤沒辦法,想要回這筆錢補助生活,而姑娘又不給他。偏巧,此事又被許丙珍發現,大為不滿,責備崔把錢交給了姑娘而沒給她。
新的家庭矛盾愈演愈烈。漸漸地,崔坤的幾個孩子聯合起來,對付許丙珍了。每天早晨菜做好後,剛端到桌上就讓幾個孩子吃的吃,帶的帶,一掃而光,等許丙珍上桌時,剩下的是空盤子,她不得不到街上吃。這軟招子逼得許丙珍毫無辦法,向崔坤提出要回她的“家”,而崔坤哪裡肯放。因此,他對許丙珍又產生了一點懷疑。後來,許丙珍索性自己離開了這個家,這使崔坤大為惱火,可他還是拗不過她,最後,扔下四個孩子,跟隨許丙珍生活去了。
當初,崔、許二人不會不知道殺人要償命,不會不知道兩家到一起帶來的麻煩,但是他倆是把片刻歡樂看得高於一切,明明是在往深淵裡邁,卻把空虛幻想成幸福的“天堂”。如今,他倆付出巨大代價換來的“幸福”,成了苦惱、憂傷之源。這一點是他們以前不曾想過的。
俗語說:“紙裡包不住火”。二苗的慘死,很快成了路人皆知的秘密。親朋故友,鄰舍同志,對二苗寄予了極大的同情,也激起公安人員的義憤。
一場緊張的偵查在悄悄展開。
經過幾個月的工作,公安機關就掌握了足以確定崔坤、許丙珍投毒殺人的證據。
7月24日,也就是崔、許二人謀妻害夫一年之際,兩名兇手雙雙被逮捕歸案。
崔坤在二苗死後,以為大功告成,曾對許丙珍說:“骨灰是化驗不出來的,我又是省裡幹部,他們不會輕易動我的,你就放心吧!”可事實給了他無情的一擊。當他發覺公安機關開始調查的時候,他又與許丙珍訂了攻守同盟,可是這兩個心狠手毒的利己之徒,是不會違揹他們做人的邏輯的,到了一定時候,一切都土崩瓦解了。
“冤有頭,債有主”。1983年10月,他倆正在歡度新婚之樂,可1984年這個時候,“夫妻”都雙雙被押上了刑場。
這真是具有戲劇性的一幕。這二位短命的夫妻,終於以害人害已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