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歲女子徘徊於人鬼之間!1998年長春市“2·20”四屍案
王晶,又名王莎莎,1978年2月生,到發案之日止,她剛剛過完20歲的生日。她有一個不幸的家,父親不務正業,兩度入獄,至今仍在獄中服刑。小學畢業後,她就跟著信佛的母親在光復路一帶擺地攤做生意。13歲的時候,王晶得了一場病,她母親聽說北京有一個老中醫能用氣功治病。於是,便帶王晶去治病、學醫。沒成想,“名醫”只是一個有功無德的江湖騙子,半年左右,便裹攜著學員們的錢財逃跑了,王晶功沒學成,卻賠了幾千元錢。
然而,從自身的遭遇中,母女倆似乎悟出了一條發財致富的捷徑。
回到長春,母女倆就開始上演了一出漫長的“雙簧戲”。她的母親到處宣傳王晶得了一場大病,昏睡了10多天,醒來後就有佛主附體了,從此能給人畫符看病。而從小和母親做小買賣的王晶同樣能察顏觀色、能說會道。她本人也宣稱,只要自己一“走功”,就可以看到天上的“仙人”’到人間來,附在她的肉體上。憑藉她和“仙人”的這種特殊“關係”,她可以把人送上“天堂”。
為了取得病人對她信任,她時不時變換嗓音表演一下.“仙人附體”的把戲。有時為了更生動,她還要表演一下“仙人”治病的“絕活”。
一開始,憑著自己的點滴醫術,王晶確實給人看好了一些小病,且她以“佛家弟子”自居,從來不向病人要錢。她是在放長線釣大魚。慢慢地,她的周圍真的聚集了一些愚昧的“善男信女”,從那時起,王晶自號“空覺”,在市區內租了幾處房子,偷偷招收起“徒弟”來。
一時間,王晶在“佛友”內部頗有名氣,“弟子”們在追隨她的同時,有的還自發地為她宣傳。看到自己真的能“呼風喚雨”了,王晶便開始以作買賣的名義向病人、“佛友”借錢,並許以5%,的高額利息。其實,她這是拆東牆補西牆的把戲。王晶最真實的想法是指望著有朝一日發大財,能把這些欠賬添上,但奇蹟始終沒有出現。
董某、鄒某等幾個老太太便是王晶最得意的幾個“徒弟”,王晶先後通過借、騙、詐等手段,從她們那裡搞到至少10多萬元。但王晶終究不是做買賣的料,絕大部分的錢都賠了進去,有的則是被她揮霍掉了。
1998年春節前,王晶從山東進了大量的印有迷信內容的掛曆,本指望掙一筆錢,誰知又打了水漂。債越積越多,借錢總是要還的,王晶急紅了眼。
經過精心的謀劃,自認為無比聰明的她準備鋌而走險。她借1998年初河北部分地區發生地震之機,在佛友中散佈說“1999年要天塌地陷”,人類要遭受大劫難,要避免遭難就得提前“昇天”找自己的“師父”去。她還編造說,想要在“天堂”上生活好,得多帶錢,多帶生活用品,越多越好……為了確保在人世間的債務到“天堂”依舊有效,“昇天”時必須把借據帶來登記。
在王晶的蠱惑下,對她奉若神明的徒弟信以為真。幾個老太太各自準備了大量“昇天”用的被褥、大米和其它日用品,她們哪裡知道,這些東西交到王晶手裡之後,她都用車送到了租用的一處民房中自己留用了。王晶還趕製了一些所謂的“保全旗”、“保全袋”、“天條”等騙財工具,分別從幾位老太太那裡騙得了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的“供奉”。王晶暗暗得意, 自己像一個導演一樣,使“昇天”鬧劇漸入高潮。
昇天日期原定在4月28日,但王晶唯恐夜長夢多,就提前到了2月20日。原定的第一個“昇天”地點是在受騙者之一的鄒某家,那裡位於長春市第一汽車製造廠家屬區,四周比較安靜,便於下手。誰知那天早晨到了鄒家,男主人覺得荒唐可笑就把她們幾個轟出了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