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連禽獸都不如的父親!1987年尚志市“5·16”殺人烹屍案
1987年5月16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尚志市亞布力林區公安局闖進一個小姑娘,氣喘吁吁地,到40多歲的治安科長桌前說,她要告她父親,她父親把她幹爺殺了,還把幹爺的肉煮著吃了。
這位治安科長的眼睛瞪得比這位還處於驚恐之中的小姑娘眼睛還大。他讓小姑娘坐下,又給她倒了一杯熱水,問她從哪裡來,姓什麼等幾個問題,想看看這小姑娘精神有沒有什麼毛病。
她回答得很乾脆:她今年16歲,今天早晨趁她父親幫鄰居家去幹活時,偷偷跑下山來,自己在大山裡步行10多里,半路搭一輛運木材汽車來到林區公安局。
窗外的夕陽已漸漸西沉,她走了差不多一天。
屋裡的公安人員已收拾辦公桌上的東西準備下班,他們聽這小姑娘告她父親殺人吃肉都圍過來。她父親為什麼殺她幹爺和當時殺她幹爺的情景她敘述的都很具體,不像編造的。
治安科長問她:“你父親去年殺你幹爺,你為什麼今天才來告他?”
她趴在桌上嗚嗚哭起來。半晌,她才抬起頭:“他要強姦我,他打我!”她又伏在桌上嗚嗚哭。
治安科長讓一個年輕的公安員到食堂買三份飯菜,讓這位報案的小姑娘吃一份。他倆吃完後,連夜到山上將她父親抓到公安局。
他叫龐連喜,50多歲,滿臉鬍子,身材魁梧。
若往前追溯20年,從他這個人的生活中,也實在找不出什麼美好的東西來,除了幹活吃飯、庸庸碌碌之外,便是那些醜陋的生活習慣:喝酒、打老婆。
他居住的地區是一個農林混居的林場。如果他勤勞持家,日子也會過得不錯。但他40多歲時,便把老婆打跑了,跑回關裡孃家,直到龐連喜被抓起來槍斃也未回來。老婆一狠心自己逃出了他粗魯殘暴的折磨,把四個姑娘扔給了他,這個家庭從此便成了缺欠的畸形組合。
大姑娘不到20歲。每天起早給家裡人做飯,操持家務,她的幾個妹妹還在中學、小學讀書。每天晚飯後,姐妹幾個便貓似的蜷縮在裡屋的小炕上,天剛黑便鋪被睡覺。他常常發脾氣,罵她們,不分腦袋屁股地打她們。
一天晚上,他喝完了酒,很高興。對二姑娘、三姑娘、老姑娘說:“今天晚上你們上老張家看看電視去吧,演他媽什麼歌舞。”
三個姑娘都樂了,以為這是爹對她們好了。可是,她們剛走,他就讓大姑娘把酒桌收拾了給他鋪被,他把門插好。大姑娘正在炕上給他鋪被,他站在地上淫邪地望著自己已成熟的姑娘,撲上去,把她捺倒在炕上。姑娘拚命掙扎著,從炕上滾到地下,她爬起來跪在地上:“爹,我可是你的親女兒呀!爹,我可是你的親女兒呀!”
她披散著頭髮,襯衫扣已被扯掉,淚流滿面,表情痛苦可憐。
“爹不能白養活你們呀,你不答應,我把你們都攆出這個家。”
她自己倒不怕,好歹找個婆家可以安身,妹妹們還小,沒有這個家怎麼能行呢。她跪在地上垂頭嗚鳴地哭。
“爹,那你以後再不要打妹妹了,行不行?”
“不打了,爹不打就是了,你們都是爹的親生女兒,爹疼還疼不過來呢。”他伸手拉滅了燈。
她的三個妹妹興致勃勃地回來時,她正仰躺在裡屋炕上無聲地流淚。她們幾個以為姐姐因沒看成電視歌舞而哭,勸她說,明天晚上她們侍候爹喝酒,讓她去看電視。她一下摟住妹妹嗚嗚哭了起來。
這以後一段時間,他再沒打幾個女兒。他利用晚上、白天其他幾個女兒上學時間在自己的大女兒身上發洩獸慾。
他也知道大女兒想盡一切辦法躲著他,白天整天到山上採木耳、蘑菇。一斤曬乾的木耳能賣十幾元。她想多為幾個妹妹掙點錢,她不會在這個家呆久的。
她在山裡認識一個浙江來養蜂子的年輕人,他樸實,能幹。在這座大山裡養蜂,是十分辛苦的。整個夏天見不著幾個人,吃的也十分簡單,煮大米飯,有時只有鹹菜,夜裡蚊子成群成群的,下大雨時他們的小草棚還漏水。她進山時給他捎點青菜。他對她很好,告訴她,他們家的農村也很艱苦,沒有山,沒有水。她也猶豫,拿不定主意是否和他走。幾個妹妹還小,爹又是這麼個人;這山裡的日子也比較好過,一個夏天只要不怕辛苦,採木耳、蘑菇也能賣幾百元錢。和這年輕人一起養蜂子的還有一個老頭,每次她來他都微笑著,不多言語,找理由躲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