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連禽獸都不如的父親!1987年尚志市“5·16”殺人烹屍案
毫無人性的龐連喜將老頭打死後,竟當著幾個嚇得抖成一團的女兒面,將老頭屍體大卸八塊,把頭、軀幹等部位扔進火爐,加入柈子燒掉。又將老頭屁股上的肉剔下來,用鍋煮,他大口嚼了兩塊,從熱氣騰騰的鍋裡撈出一塊讓女兒們吃,她們嚇得驚叫著逃進裡屋。
老頭歲數太大,肉不爛,他撈出,用一個瓷罈子裝上,放進鹽醃上,放在小棚子裡,後來他忘了,被狗扒碎了罈子,把肉吃了。
第二天早晨,他把幾個女兒叫到面前,告訴她們誰也不許出去說,誰說打死誰,鄰居問就說老頭回關裡了。
這老頭孤身一人,也沒人關心這事。少了一個原就多餘的老頭,龐連喜又恢復到原來那種愚昧、骯髒的生活方式之中。
這個家只他一個大男人說了算,白天上山幹活,晚上時常摧殘自己的親生女兒。這樣大約又過了1年,二女兒終於不堪忍受生身父親的摧殘。
1987年5月3日,她對三妹說:“咱爹不是人,我再不能在家裡待不去了,四妹還小,往後家裡全靠你了。”
姐妹倆摟在一起哭成淚人。
“那你想到哪裡去呢?”三妹問。
“找大姐或到媽那裡去。”
就這樣,龐連喜的二女兒又逃他而去。
於是,龐連喜又把目標放到三女兒身上。他的三女兒早就知道大姐為什麼和養蜂人逃了,早就知道她爹對二姐的事,她也早就有心理準備。二姐逃走後,她想早點找個對象,但找對象也不能結婚,還得在她父親這個家裡。她時時提防著她爹,龐連喜見老三心眼多,便硬的不行來軟的,給她買幾件衣服,老三還是躲著她。
5月12日晚上,龐連喜故意慢慢地呷著酒,三女兒等著給他收拾桌子,老姑娘已睡了。他對女兒說:“我往後肯定對你好,家由你管。”他從後腰摸出鎖櫃的鑰匙。
其實那櫃裡不會有多少錢。她搖搖頭,沒去接。
龐連喜看著她收拾完桌子,撲上去把她抱上炕。她也不喊,不叫,不求饒。大姐二姐的遭遇早就告訴了她該怎麼做,她頑強地抵抗著,眼睛憤怒地睜著,大得嚇人。
後來還是他怯手了,他知道老三從小就不願吱聲,脾氣倔。他放開了她。他接連幾天不讓她出門,緊緊地看著她。他認為這老三看不住可能會告他。
第四天,她趁龐連喜被鄰居請去幹活的機會從一條小路逃下山,急急走了十幾裡才截住一輛運木材汽車,跑到公安局。
龐連喜被押進公安局,開始他什麼也不承認,挺壯實的身軀坐在公安員指定的一隻小木凳上,垂著頭。後來公安人員在他家裡搜出了那老頭的衣服和一些用的東西,他才承認那老頭是他殺的。
“老頭的屍體呢?”
“燒了。”
“老頭屁股上的肉呢?”
“我煮了,太老,咬不動,後來放小棚子裡讓狗扒吃了。”
當公安人員問他為什麼強姦自己親生女兒時,他脖子通紅,矢口否認:“誰強姦自己親生女兒了,我怎能幹那種事呢?我沒有!”
公安人員多次審問他,強姦女兒的事他就是不承認,指天罵地地否認。
他並非沒有鑑別是非的道德觀念,已不能用愚昧簡單地為他殘暴醜陋的罪行做掩蓋了,他是一個衣冠獸,甚至禽獸不如!
魯迅曾說過,“喜劇是把人生醜陋的東西撕碎給人看”。憧憬著熱愛著美好生活的每個人都應感謝法律,法律就是要把社會生活中醜陋的罪惡撕碎給人看,包括那些十惡不赦的生命,從而使社會更美好,使人生更美好,家家幸福安寧。
槍斃龐連喜的汙血只能沾染幾株青草,大地上春色更綠更濃,芬芳的鮮花也在照樣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