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十早 作品
第三十一章 匕首再現
小徑微弱的燈光照亮眼前之路。
雲暮站在正廳,看著手下自庫房抬出一個又一個箱子,整整齊齊地碼在院子。
伍華拍了拍掌,幾人同時打開,黑夜裡驟然亮起金光。
“盧家一大家子擠在這幾個三進宅子拼成的宅院,沒想到家底這般厚,有這些錢都能在平昌坊買宅子了,書裡說的有錢人最喜歡不顯山不露水,大抵就是這樣吧。”
雲暮的手劃過一個個金元寶,普通平民要想入朝為官,只有三條路走,一是上陣殺敵攢軍功,二是官員推薦,三是憑藉自身的才能考取功名。
但世人大多愛走捷徑,藉著推薦的名頭賣官鬻爵,屢見不鮮,世家朝廷共分天下,皇帝不喜也抓不到把柄。
盧家能抄出這麼多東西,也在雲暮的意料之中。
揮手合上箱籠,卻眼尖地發現隔壁有一把熟悉的匕首,雲暮彎腰翻出:“這把匕首是在何處找到?”
一旁的侍衛想了想,轉身在眾多箱子中又找出了兩把匕首,“在盧宇的書房搜出來的,盧恪他們也有。”
雲暮一把搶過燈籠,在看到刀柄上的李字時,她瞳孔一縮。
蘭維至死都沒有供出匕首上的李字是何意,在涿州斷掉的線索此刻終於又連上了。
她把東西拋給侍衛:“把這些送到我府上。”
東西還未登記,東西多幾樣少幾樣也不會有人知曉,雲暮從不做這種事,今日倒有些奇怪。
侍衛好心相勸:“大人,這些都不是什麼值錢的玩意,不如您換一個?”
雲暮點了點匕首,認真道:“此物和涿州之事有關,你別把事給我辦砸了。”
盧家三個人每人一把匕首,為何盧宏沒有?難不成蘭維的匕首就是盧宏所贈?雲暮又否決了這個可能。
王大勇死時,盧宏和蘭維並未達成合作,平白無故的,怎麼可能把信物送給他人?
盧宏就算真的有,但也只有一把,但清風說過,沒過幾日,蘭維的腰上又重新掛上了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