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申湖畔 作品
第323章 艾滋病嫌疑人(4)
王志永說:“梅英每天都去陽光ktv上班嗎。”
周志文說:“應該是,反正我每次去她都在,她們哪裡不叫全名的,你說英子或36號,她們都知道的。”
“你還有沒有其他違法犯罪的事情沒有交代。”
“沒有了。”
“你在華元鎮有沒有跟其他女的發生過性關係。”
“沒有,我的經濟實力不允許啊。我不是每天都能偷到錢的,我還要吃喝等。”
“你說的很實在,現在你不用愁吃了,根據法律規定,我們會通知你家屬的。”
“警官能不通知嗎,最好不要通知,我不想讓他們知道,他們知道了也是負擔。”
“這是法律規定的,我們通知了,至於你家屬來不來,我們確定不了,再說在偵查階段,你見不了家屬的。你家屬也不能見你,除非聘請律師,律師能會見你。”
“不要浪費那個錢了,讓我父母省一點吧。”
“這個我們決定不了,聘請律師為你辯護,這是你的權利。”
“我知道了。”
“今天我們就到這裡,等會你籤一下筆錄。”
“好的。”
餘剛把筆錄整理好打印出來了給周志文看。周志文看完就簽字了。
邵峰通知管教民警將周志文帶進監室裡了。
王志永他們開車回所裡。餘剛說:“師父,像周志文這樣蠻危險的,找個小姐不就給小姐傳上艾滋病了,小姐不知道又跟其他人發生關係,這不越傳越多嗎。”
王志永說:“今晚,你和邵峰加個班,把梅英找到,周志文的手機通訊錄裡有梅英的電話號碼。通知她到派出所做份筆錄,跟她把事情講清楚以及不能再擴散,如果明知得了艾滋病,還要擴散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讓她抓緊去檢查一下,這個艾滋病有一段潛伏期的。潛伏期是半年至20年,平均是6至8年,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所以要建議她定期去檢查。”
餘剛說:“好的。自從得知周志文有艾滋病,心裡就有些膈應,他用過的筆,我都扔掉了。”
邵峰笑著說:“沒有那麼誇張吧,周志文拿過的筆,不會傳染艾滋病的。”